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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慎,彰顯司法良知
據新華社報道,由于申訴代理律師又提交了新材料,山東高院經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決定再次延長聶樹斌案復查期限三個月,至2016年6月15日。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高院復查聶樹斌一案??紤]到聶樹斌案案情重大、疑難、復雜,很多調查核實工作需要異地進行,案件涉及的關鍵證據可能還需要進行鑒定或者檢驗,因此,山東高院曾先后三次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延長復查期限,這都是可以理解的。這次又因申訴代理律師于2016年2月再次遞交了新的證據材料及線索,山東高院決定再次延長復查期限三個月,至2016年6月15日,更體現(xiàn)了山東高院及最高人民法院對此案的審慎態(tài)度。
聶樹斌案發(fā)生在20年前,由于時過境遷,囿于當時的偵查辦案條件和水平,諸多痕跡物證已經湮滅無跡,復查確實有難度,所以,越是有難度,就越要保持審慎的態(tài)度。
此前,復查聶樹斌案的山東高院做了大量扎實細致的工作,并在閱卷、調查核實證據、組織申訴代理律師閱卷、聽取申訴人及其代理律師意見等工作的基礎上,于2015年4月28日召開聽證會,就案件事實認定、法律程序和法律適用問題,充分聽取有關各方的意見,還通過官方微博對聽證會情況進行了播報,體現(xiàn)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從公開的案件材料看,聶樹斌定罪的主要證據是被告人供述。即使先不說辯護律師提出的刑訊逼供問題,根據1979年刑事訴訟法,僅有被告人供述也不能定罪。法庭不因有了新口供就匆匆定案,而是既重口供又重實物證據,在新口供與其他證據不能相互印證時謹慎審理。
輿論中要求認定王書金是真兇、為聶樹斌平反的聲音占了上風,這當中的社會心理原因非常復雜。但毫無疑問,這些聲音與法治精神并不完全吻合,對它們的解讀更適于引用社會學的原理。輿論中司法機關“為了掩蓋自己錯誤而拒不改判聶樹斌案”的推測有其自身的邏輯,但重審聶樹斌案的全過程必須依法進行,而不能被來自任何一方的愿望或情緒主導。輿論越是強大的時候,司法過程就越要保持審慎態(tài)度。無論輿論怎么說,山東高院對人命案這樣的認真態(tài)度與中國法治建設大方向是一致的。
司法人員按照法律程序和證據規(guī)則嚴格審查判斷證據,一旦發(fā)現(xiàn)冤假錯案,就應當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啟動糾錯程序,勇于改正錯誤,既符合司法規(guī)律,又彰顯司法良知和司法權威。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山東高院再次延長聶樹斌案審理期限三個月的做法,正是在依照法定程序糾正冤假錯案,還無辜者以清白,彰顯司法公正。(楊 楓)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山東高院延長聶樹斌案審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