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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政放權,要治理“紅頂中介”
2013年至今,中央巡視組已經進行了12輪巡視。記者梳理發(fā)現(xiàn),截至目前,至少有7個國務院的部門因“紅頂中介”問題被點名通報。自2014年至今,李克強總理至少有8次在各種會議上,強調治理“紅頂中介”問題(5月25日《新京報》)。
簡政放權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關系、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由之路,其主要有三種形態(tài),一是由上到下的放權,二是由政府向市場的放權,三是由國有資本向民營資本的放權。精簡的是束縛著市場主體的“無形枷鎖”和錯裝在政府身上的“有形之手”,放活的則是企業(yè)的活力、發(fā)展的動力和全社會的創(chuàng)造力。按說這一重大改革舉措一定會帶來許多利好,但讓人沒想到,卻又冒出如此多的“紅頂中介”來,讓眾多企業(yè)、單位和個人平添負擔。
所謂“紅頂中介”其實就是某些行政特權的“借尸還魂”,一般來說具有三大形態(tài):一、是審批部門所屬單位,具有壟斷性,如部門下屬的事業(yè)單位或者主管的協(xié)會;二、雖然不是審批部門所屬單位,但是其指定的服務機構;三、不是上述兩種單位或機構,但政府部門的一些人員在里面兼職或任職。無論是哪種形態(tài),都是一頭勾搭著權力、一頭收取著費用。李克強總理曾形容其“戴市場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業(yè)的票子、供官員兼職的位子”,可謂入木三分。
實際上,“紅頂中介”的亂象眾所周知,其能量驚人,危害也不小。它往往亦官亦商,“面對企業(yè)扮政府,面對政府扮企業(yè)”,依附行政權力干預微觀經濟,讓企業(yè)和個人無所適從、疲于應付。官商勾搭之下,“紅頂中介”里的權力出租、利益輸送幾乎成了常態(tài)。有的部門將“紅頂中介”當作“小金庫”,轉嫁自身應承擔的費用或違規(guī)報銷部門、個人費用;有的部門工作人員在“紅頂中介”領取加班費、補貼、福利等;甚至還有一些“紅頂中介”異化為腐敗的“掮客”。如此這般,既侵害了企業(yè)和個人的現(xiàn)實利益,又損害了政府部門的形象。
既如此,對“紅頂中介”就不能熟視無睹、坐視不管,應該嚴肅整治。一方面,政府部門和“紅頂中介”要及早脫鉤,降低政府認可的中介機構的準入門檻,實現(xiàn)企業(yè)和中介機構的地位平等,讓企業(yè)在選擇資質審評中介機構方面獲得更多的自由。另一方面,中介機構要完善服務制度,堅持讓市場競爭機制起決定作用,讓中介資源在市場競爭中得到優(yōu)化配置。與此同時,政府對中介機構要加強監(jiān)管,社會公眾也要對中介機構的審評工作進行監(jiān)督。只有斬斷“紅頂中介”背后的“權利黑手”和“利益鏈條”,才能還行政審批以高效、簡捷、廉潔的本質,提升政府部門的公信力。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紅頂中介 企業(yè) 簡政放權 治理 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