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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狗事件背后是“善良教育”缺失
8月1日,澎湃新聞曝光了兩起虐狗事件。一起發(fā)生在深圳,男子王某平自稱“為了好玩”,已虐殺50余只狗,并將血腥小視頻發(fā)至網(wǎng)上炫耀;一起發(fā)生在山東威海,一輛轎車邊開邊“遛狗”,狗被一路拖行,一路流血。
事件曝光后,不少網(wǎng)友指責當事人心理變態(tài),呼吁對其進行處罰。但目前缺乏處罰依據(jù),我國只有《野生動物保護法》,無法對虐狗行為進行法律處罰,只能從道德上進行譴責。不過,將血腥小視頻發(fā)至網(wǎng)上的行為,可以按照《互聯(lián)網(wǎng)管理條例》進行處罰,因為其行為觸犯了“散布暴力”的條款,可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計算機信息網(wǎng)絡國際聯(lián)網(wǎng)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等予以處罰。
雖然目前尚無法律可以約束虐狗者,但筆者認為,家庭教育和小學教育,可以補上“善良教育”這一課。虐狗者并非生來就是兇殘之人,或因從小就沒有接受“善良教育”,或是愛護小動物的教育不到位。虐狗事件背后,是“善良教育”的缺失。
在這點上,德國的經(jīng)驗值得借鑒。德國的“善良教育”內(nèi)容豐富,其中第一課就是對孩子進行愛護小動物教育。在孩子蹣跚學步時,很多德國家庭就特意為孩子養(yǎng)了小狗、小貓、小兔子等動物,讓孩子在親自照料小動物的過程中,學會照顧弱小的生命。幼兒園也飼養(yǎng)了各種小動物,由孩子們輪流負責喂養(yǎng),要求孩子們注意觀察小動物的成長、發(fā)育和游戲,有條件的還要進行“飼養(yǎng)記錄”。各所小學里也設有“善良教育”課,小學生們用自己的零花錢去“認養(yǎng)”學校里的各種小動物,或捐款拯救瀕臨滅絕的動物。相反,虐待小動物的孩子,輕則被批評或訓導,重則可能受到一定懲罰;如果效果不明顯,還可能被送去接受心理治療,因為這是比學習成績更重要的“品德問題”。
德國的做法,不是小題大做,而是越來越多的德國人形成這樣的共識:小時候以虐待動物為樂的孩子,長大了往往更具暴力傾向。因此,筆者呼吁,我們的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要盡早補上“善良教育”這一課。根本目的在于通過愛護小動物的教育,讓孩子從小有善心、有愛心和悲憫心,由愛動物擴展到愛同學、愛他人。(王學進)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山東威海 虐狗事件 善良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