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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親生母親打死,謹防“家法”成家暴
13歲的河南鶴壁女孩玉玉,疑因?qū)W習成績差和與同學起爭執(zhí)等原因,被親生母親在家中毆打致死。對母親打玉玉的原因,目前還是眾說紛紜。有說孩子成績不好的,有說拿了同學10塊錢的,有說跟同學發(fā)生口角的,但當母親的為了“教育”而用棍棒毆打玉玉這一點,已被警方證實。
謹防“家法”成家暴,需要社會各方的共同努力。對于每一個家長來說,孩子雖然是自己的孩子,但同時也是社會的獨立個體。家庭暴力的本質(zhì),不僅是體力的較量,更是權(quán)利的失衡。家庭暴力不僅帶給孩子身體上的傷害,還給他們留下難以消弭的精神創(chuàng)傷,同時還涉嫌違反法律,這種忽視孩子主體性,將孩子看成一個“欠管教”的客體,居高臨下、自以為是的教育觀念,說到底就是教育功利化、工具化的產(chǎn)物。因此,做一個有理性的家長、做一個懂教育的家長,知曉家暴的法律邊界在哪里,應該成為一種新的價值排序。
同時,學校在這方面也責任重大,因為兒童在學校的時間,往往比在家的時間還長,所以學校如果能養(yǎng)成對于家暴的敏感,很容易發(fā)現(xiàn)家暴的苗頭。學校應強化對學生的防家暴教育,令學生樹立權(quán)利意識和法律意識,通過人性化管理,催生孩子們對學校“大家庭”的歸宿感,鼓勵學生跟老師說心里話,以尋求幫助,真正對孩子“負責到家”。
有關(guān)部門也要在以反家暴法來保障未成年人家庭權(quán)益的基礎上,為防家暴提供充分的人力和經(jīng)費支持。比如,建立由政府部門、民間組織、法律人士共同參與的防家暴委員會;為學校提供專業(yè)心理輔導人士,對受害學生進行心理輔導和干預;在社區(qū)組織“護童愛童”的防家暴志愿者隊伍,對有暴力傾向的家庭及時“預警”,并適時干預或向有關(guān)部門通報;等等。
總之,只有全社會都來關(guān)注家庭暴力,關(guān)注孩子成長,建立健全兒童保護機制,塑造對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態(tài)度,真正將未成年人權(quán)益保護落到實處,共同筑就兒童保護的屏障,“家法”演變成為家暴的悲劇就會越來越少,祖國的未來才能免于家暴的恐懼,幸福地成長于陽光下。
盛會
編輯:劉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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