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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消費投訴總量持續(xù)上升 人格尊嚴投訴創(chuàng)新高
據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1日發(fā)布的《2018年上半年廣東消費投訴分析報告》顯示,廣東省各級消委會上半年處理消費者投訴137261件,同比上升66.80%,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74億元。其中,關于人格尊嚴投訴創(chuàng)下新高,反映了新時期消費維權新特點。
數據顯示,與近年情況相類似,廣州、深圳兩市處理消費者投訴占全省總量的90.15%,較2017年上半年上升8.77個百分點,直接原因是廣深兩地互聯網服務消費投訴高速增長。此外,廣州、深圳經貿總量大,消費活躍,社會維權意識強,投訴量相應多。
2018年上半年投訴出現值得關注的現象之一,是關于人格尊嚴問題的投訴以同比3.67倍的增幅,創(chuàng)下歷史新高,增速在性質分類中位列第一。消費者曾先生在迪卡儂中山體育用品有限公司購買商品后,發(fā)現消費小票大部分是英文,而且很多是縮寫的,因不明白其所代表的含義,便詢問收銀員,收銀員稱因迪卡儂是外企所以用英文表示,還認為消費者是在找茬,找來保安將消費者趕走,整個過程態(tài)度極其惡劣。
上半年,廣東省各級消委會受理人格尊嚴投訴3342件,占投訴總量2.43%,較2016年同期增長43.56倍。人格尊嚴問題投訴內容主要是商家或客服人員存在服務態(tài)度惡劣、辱罵或推打消費者的行為。數據表明,社會消費維權意識在增強,消費者不僅重視商品和服務的質量,對經營者的態(tài)度和誠意、消費過程中的精神、心理感受也越來越看重,維權的訴求和層次日漸提升。
上半年,涉及虛假宣傳問題的投訴量有11567宗,同比分別增長1.8倍。從服務類別分析,這類投訴均集中在銷售服務、互聯網服務、生活和社會服務;從商品類別分析,主要集中在交通工具和日用商品;從投訴內容分析,集中在遠程購物的實物質量、功能與宣傳內容嚴重不符,其中網絡購物、電視購物是虛假宣傳的重災區(qū)。(記者 許青青)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投訴 消費 人格尊嚴 消費者 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