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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增:立法過程中不能讓人民群眾缺席
原標題:“立法過程中不能讓人民群眾缺席”
人民政協(xié)網(wǎng)北京3月9日訊(記者 張春莉 朱婷) “在立法過程中聽取群眾的意見,反映人民群眾對立法的新期盼,是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應有之意,也是我們立良法的一個要求。”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家法室主任武增在記者會上表示,此次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中,增加了一些新的制度和程序,保障在立法過程中及時傾聽人民群眾的呼聲。
“目前在關(guān)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教育、醫(yī)療、環(huán)保以及食品衛(wèi)生、社會保障等事項上,人民群眾對立法的期盼很高。” 武增說,對此,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規(guī)定,在全國人大編制立法規(guī)劃和立法計劃住處,要廣泛征集意見,法律草案在常委會審議以后,也要向社會公布征求意見。據(jù)他透露,2006年的勞動合同法當時有19萬多條意見,其中65%都是來自基層勞動者。預算法修改2012年在公布法律草案時收到了19000人次的意見,有33萬條。本屆以來,也就是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以來已經(jīng)有19部法律公開征求意見。
武增表示,人大常委會在審議法律案的過程中,要采取一系列開門立法的方式,比如舉行聽證會、論證會,聽取來自基層有關(guān)群體代表的意見,聽取人民團體、社會組織的意見,聽取專家的意見。對于一些專業(yè)性較強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有關(guān)領(lǐng)域的專家學者參與起草工作,或者是委托專家學者、科研單位、社會組織進行起草。
為了更廣泛地實現(xiàn)公眾有序參與,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還將建立立法專家顧問制度,探索建立基層立法聯(lián)系點制度等,更好地匯集民意、集中民智。“總而言之一句話,在我們的立法過程中必須有人民在場,不能讓人民群眾缺席。”武增說。
編輯:孫莉姍
關(guān)鍵詞:立法 人民群眾 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