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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個學生排隊被班長打,是誰給的權力?
班長被賦予了一定的管理權,但管理權不等于懲戒權。
據(jù)南方網(wǎng)報道,25日下午,深圳某小學家長爆料稱,其女兒班上大部分學生,上周五都因為“不聽話”遭班長毆打,30多人排著隊被“拳打腳踢”。從微信群截圖看,不少家長都反映自己孩子不是第一次挨班長、大組長毆打。還有班干部索要禮物、要帶吃的給他們,否則就打或撕作業(yè)本等情況。
記者電話聯(lián)系到班主任,他表示已對班長進行了批評教育,但對班長此前多次毆打同學的行為他稱并不知情,“當初讓這名同學做班長是因為她成績好,而且守紀律。而且我覺得,孩子之間有些矛盾很正常。”
孩子間有些矛盾,當然正常,但如果一個孩子讓30多個孩子排著隊被其拳打腳踢,肯定不是矛盾問題,而是已涉嫌欺凌。而那么多孩子,為啥都怕這一個孩子,以至于挨打都不敢抗爭?這事需要追問。
班長,不是用來打人的,即便是小學生肯定也懂得這個道理。即便說,班長被賦予了一定的管理權,但管理權不等于懲戒權。
而如果小學生們懂得這些簡單道理,卻又不得不忍受挨打式的“管理”,那他們怕的顯然不是班長——要知道,有個詞叫“狐假虎威”。而涉事班主任輕描淡寫的態(tài)度,也側(cè)面印證著老師對班長“暴力管理”的默許甚至支持。
從目前看,反映自己孩子不是第一次挨班長、大組長毆打的家長不少。如果這些都確有其事,那有關老師恐怕還要為這個班的整體生態(tài)負責。
小學校園里“班干部欺凌”現(xiàn)象,不是個案。任何原因引發(fā)的欺凌行為都應引起重視。是誰賦予了班干部暴力管理的權力,則是首先需要追究的問題。如果確是某些老師指使、縱容或默許班干部可以毆打同學,那其適不適合從事教育職業(yè)也值得懷疑。
本月初曾有報道:某地一小學里,三名課代表在教師辦公室毆打一名未完成作業(yè)的學生。被打?qū)W生家長稱孩子被“扇40個耳光”“下跪長達1個小時40分鐘”,當?shù)赜嘘P部門通報稱“發(fā)生打鬧”,而家長為此報警。
類似毆打同學行為,不管是老師、學校還是教育主管部門,都不該草草處理。至少,學生的成長、校園的潔凈要比學校面子重要得多。而欺凌問題若影響到學生成長,最大的受害者是未來的社會。
不管怎么說,30多個學生排隊被班長拳打腳踢,不是一句“孩子間有矛盾很正常”就能搪塞過去的。如果說這暴力是經(jīng)常性的,那作為“大人”,顯然不能將問題轉(zhuǎn)嫁給孩子。
□馬滌明(媒體人)
編輯:位林惠
關鍵詞:班長 學生 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