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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在茅臺酒上的官員:有的用礦泉水瓶裝茅臺上酒桌
2013年5月至2015年8月受審查前,他常常以商務(wù)接待為名,頻繁出入高檔酒樓,組織和接受公款宴請,每餐“燕鮑參翅”等高檔菜肴必點,茅臺、五糧液、特供保健酒必上,而且一般茅臺酒不入口,要喝就喝15年、30年的年份茅臺酒。遇到風(fēng)聲緊、查得嚴時,就事先叮囑人把茅臺酒倒入礦泉水瓶,改頭換面后帶到飯店,冠冕堂皇地擺上酒桌。
除了礦泉水瓶裝茅臺,張建津另一個細節(jié)更為生動:2013年,一私企老板為張建津慶祝生日,張建津看到他帶來的是普通茅臺,便不屑一顧地當眾要求改用其他人帶來的15年年份茅臺;這位曾被張建津弄得顏面掃地的某老板再次與其吃喝時,便主動帶來30年年份茅臺“一雪前恥”。
更為可惡的是,張建津部分大吃大喝所花費的錢財是用公款支出,或“化整為零”報銷,或披上“辦公用品”“加班餐費”的外衣入賬。
茅臺酒廠2名高管相繼落馬
除了以上因大吃大喝、揮霍浪費公款、收受禮品而落馬的官員,記者注意到,茅臺酒廠近年來也出現(xiàn)了貪腐案,目前已有2名高管落馬。
2014年11月26日,貴州紀委通報稱,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zé)任公司黨委副書記、副總經(jīng)理房國興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diào)查。2015年2月26日,房國興被認定為已構(gòu)成嚴重違紀,部分問題已涉嫌犯罪,決定移送司法機關(guān)處理。
(房國興)
2016年3月25日,貴州紀委再次通報稱,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zé)任公司原黨委委員,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經(jīng)理、財務(wù)總監(jiān)譚定華被調(diào)查。同年10月25日,此人被開除黨籍并移送司法機關(guān)處理。值得注意的是,他已于2015年2月退休。
編輯: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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