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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額退票費咋產生?專家揭秘:代理商大肆修改規(guī)則
近年來,飛機已成為公眾出行的重要交通方式,尤其是隨著網(wǎng)絡的發(fā)展和第三方平臺的興起,在線預訂機票的方式日益普及,在給人們帶來了巨大便利的同時,“機票超售”“高額退票費”“搭售‘套餐’”等現(xiàn)象也層出不窮,給消費者帶來諸多困擾和損失。
這些現(xiàn)象是否合法?消費者應如何維權?該如何規(guī)范和改善這些現(xiàn)象?記者近日對多名法律專家學者進行了采訪。
“機票超售”合理合法嗎?
不久前美聯(lián)航發(fā)生因“機票超售”強制將一名亞裔乘客拖拽出機艙的事件,引發(fā)了人們對“機票超售”的關注。近年來,國內也出現(xiàn)了多起因“機票超售”而導致乘客無法登機的事件,如2016年中國東方航空公司某航班就曾被曝出超售50多張機票而致使40多人滯留機場。
“機票超售”是否合法?“機票超售行為在我國現(xiàn)行法律上并無禁止規(guī)定,不能因為其可能造成部分乘客利益受損,而簡單認定其違法。”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家勇認為,雖然完全禁止“機票超售”有利于特定乘客利益的維護,但也可能因此過度加重航空公司的負擔,而這種負擔往往最終通過機票漲價等方式由所有乘客分擔,并非最佳選擇。“或許正是基于這種考慮,‘機票超售’并未被法律禁止,并成為國內外各航空公司普遍通行的銷售策略。”張家勇說。
“機票超售”雖未被法律禁止,但對那些因超售而遭受損失的消費者,航空公司又該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根據(jù)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客運合同自承運人交付客票時成立。”在張家勇看來,這里的交付不僅限于紙質客票,考慮到網(wǎng)上購票愈發(fā)普遍,只要完成出票行為,且旅客收到出票信息,即應認為已“交付客票”,客運合同即告成立。“只要在客運合同成立后,航空公司因‘超售’而無法承運旅客,就構成違約行為,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消費者可據(jù)此通過協(xié)調、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依法維權。”張家勇認為。
在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程嘯看來,“機票超售”甚至可能構成對消費者的欺詐:“例如,航空公司已提前知道超售肯定會導致實際超員,卻不提前告知乘客,則應認定為欺詐,對此可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的3倍懲罰性賠償。”
“超售行為確實有其合理性,但航空公司也應對超售進行更科學的規(guī)范管理。”程嘯建議,航空公司應建立更加科學的測算系統(tǒng),對超售行為進行合理控制;對超售進行更充分的信息披露,使乘客有更合理的心理預期,以減少糾紛和帶給乘客的不利影響;此外,在實際超員的情況下應設置應急預案,通過合理的金額征集和補償自愿者,為自愿放棄當期航班的乘客及時提供改簽或退票等服務。
編輯:梁霄
關鍵詞:高額 退票費 專家 揭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