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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近十萬彩禮娶妻 事后發(fā)現(xiàn)女方已做外婆
都說兒女的婚姻啊,那是父母的心頭大事,住在株洲天元區(qū)三門鎮(zhèn)的唐女士,為了給已經(jīng)而立之年的兒子找對象,那可是費盡了苦心,可到最后,這兒媳婦沒撈著,還倒賠了四萬多塊錢,這是怎么一回事呢?
唐女士的兒子吳先生今年已經(jīng)三十歲了,一直沒有女朋友,唐女士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今年五月份,吳先生的舅舅因一次偶然的機會,在牌桌上認識了一個媒人,說是可以帶吳先生到云南去,并且保證給吳先生找到對象。您還別說,這個媒人還真找到了一個女孩兒白某。
唐女士
媒人只安排雙方見了一次面,就問吳先生是否滿意,由于當時女方化了妝,加上是晚上,吳先生也覺得還行。吳先生提出先看下白某的身份證,再付九萬六的彩禮錢,白某方和吳先生這方的媒人都說沒必要。付完彩禮錢后,吳先生一看身份證,發(fā)現(xiàn)對方竟然是1977年的,比自己大了將近十歲。吳先生想反悔啊,可對方的媒人則很明確的拒絕了吳先生,稱退錢是不可能的。
編輯:梁霄
關鍵詞:先生 彩禮 媒人 父母 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