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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來中國追回外逃人員1915人追贓74.7億
記者:G20通過這些反腐敗成果,與中國近年來開展反腐敗追逃追贓工作有何聯(lián)系?
工作組共同主席:今年G20反腐敗成果的通過,是建立在中國近年來對內(nèi)懲腐肅紀、打“虎”拍“蠅”,對外追逃追贓、積極合作的基礎上,同時也將推動各方進一步開展反腐敗追逃追贓合作。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高度重視并積極推動反腐敗國際合作和追逃追贓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diào),腐敗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們追回來繩之以法,要切斷腐敗分子的后路。2014年以來,我國先后開展“天網(wǎng)2014”、“天網(wǎng)2015”行動,已從70余個國家和地區(qū)追回外逃人員1915人,追贓金額74.7億元;2015年4月集中曝光的“百名紅通人員”已有三分之一(33人)落網(wǎng)。
中方從2014年開始,旗幟鮮明地提出反腐敗追逃追贓合作的主張,這不僅是國內(nèi)反腐敗工作的需要,也是廣大發(fā)展中國家的共同訴求和反腐敗國際合作的發(fā)展趨勢。中方主張占據(jù)了道義制高點,贏得了包括G20在內(nèi)的國際社會廣泛支持,極大促進了追逃追贓國際合作的開展。中國反腐敗追逃追贓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也證明我們的主張不是“紙上談兵”,而將切實推動國際反腐敗務實合作,促使各國共同有效打擊跨國腐敗犯罪活動。這些都為我們今年擔任G20反腐敗工作組主席奠定了基礎,積累了經(jīng)驗。
記者:2014年中國擔任APEC輪值主席時通過了《北京反腐敗宣言》,《北京反腐敗宣言》和《高級原則》之間存在怎樣的關系?
工作組共同主席:《北京反腐敗宣言》是第一個由中國主導起草的國際性的反腐敗宣言,是中國第一次以國際文件的形式明確提出加強反腐敗追逃追贓等務實合作的“中國主張”,充分體現(xiàn)了中國在加強反腐敗追逃追贓合作方面的關切和立場?!缎浴方?jīng)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批準通過,集中反映了各經(jīng)濟體就APEC反腐敗合作重點及發(fā)展方向達成的共識,對于引領亞太地區(qū)反腐敗合作朝追逃追贓等務實合作方向發(fā)展具有重要意義。
《高級原則》是《宣言》的繼承、延續(xù)和發(fā)展。為什么這么說?一是較之《宣言》,《高級原則》的推出建立在我國強力開展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并取得一系列成績的基礎上,所提出的合作目標、措施和路徑更明確、更具體,進一步闡釋了中方關于反腐敗追逃追贓的主張。二是《高級原則》是G20框架下的成果。G20是全球首屈一指的大國協(xié)商共治機制,層次更高,影響更廣,而且它的成員國多為西方發(fā)達國家,是中國外逃腐敗分子的主要隱匿國。這表明中國關于反腐敗追逃追贓合作的倡議得到了更廣泛國家的認可,在國際社會享有更大的影響和更穩(wěn)固的根基。
記者:《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高級原則》的主要內(nèi)容是什么?
工作組共同主席:《高級原則》旨在強化G20加強追逃追贓合作共識,為追逃追贓國際合作制定規(guī)則、創(chuàng)造有利條件。《高級原則》開創(chuàng)性地提出了“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礙”概念,即對外逃腐敗人員和外流腐敗資產(chǎn)零容忍,國際反腐敗追逃追贓體系和機制零漏洞,各國開展反腐敗追逃追贓合作時零障礙。在具體的10條原則中,第1、2條強調(diào)態(tài)度上的“零容忍”,要求各成員國認識到跨境腐敗的危害,承諾加強合作;第3至5條強調(diào)制度建設上的“零漏洞”,著眼于從預防腐敗分子入境、建立國內(nèi)協(xié)調(diào)機制和完善合作法律框架3個角度打造全面系統(tǒng)的追逃追贓國際合作體系;第6至10條落腳于執(zhí)行層面,要求各成員國為追逃追贓工作創(chuàng)造有利條件,開展追逃追贓信息和情報交流、個案合作、勸返、資產(chǎn)返還等合作。
記者:G20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中心的作用和意義是什么?
工作組共同主席:該研究中心是第一個面向G20成員國開展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的機構(gòu),不僅為G20成員國開展相關合作搭建了有利平臺,將來還會為反腐敗國際合作規(guī)則制定提供智力支持。利用G20平臺開展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研究,既能突出重點研究G20國家,又能有效利用G20國家的專家資源。在中國設立研究中心,并得到G20成員國一致歡迎和支持,體現(xiàn)了中國在國際反腐敗領域的地位和影響,體現(xiàn)了中國在追逃追贓等反腐敗國際合作領域的領導力。G20各國愿意以此為反腐敗追逃追贓合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技術援助。其中,腐敗分子外逃主要目的國美、加、澳、新等西方主要發(fā)達國家積極支持與配合;金磚國家等發(fā)展中國家在追逃追贓方面有共同訴求,對研究中心充滿期待。
記者:G20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中心如何運作?
工作組共同主席:研究中心由北京師范大學設立。北師大在追逃追贓問題上具有很強的研究實力,其下屬刑事科學研究院設有追逃追贓專項研究機構(gòu),擁有對國際追逃追贓問題有系統(tǒng)深入研究的專家學者。
研究中心不屬于國際組織或多邊機制,不設秘書處或理事會。G20成員以及對此感興趣的國家和國際組織可自愿推薦專家、專業(yè)人士和其他相關人員協(xié)助研究中心開展特定議題的研究。研究中心將圍繞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主要開展如下領域的研究:一是G20國家中主要外逃目的國的追逃追贓相關法律法規(guī),通過與國內(nèi)法律法規(guī)相比較,尋找合作突破口;二是國內(nèi)相關法律法規(guī),尤其是如何完善追逃追贓相關內(nèi)容,如“違法所得特別沒收程序”;三是與G20追逃追贓合作密切相關的內(nèi)容,如引渡、司法協(xié)助、資產(chǎn)返還立法和實踐等。四是相關重點研究領域,如跨國商業(yè)賄賂、投資移民政策等。
研究中心將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工作,如專題研究、學術研討會和培訓等。同時,逐步探討成果應用和分享方式,加強研究成果的利用。
編輯:楊嵐
關鍵詞:反腐敗 G20 追贓 追逃 合作 外逃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