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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關乎每個人的切身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草案)》日前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這標志著中國法治史上的里程碑之作——民法典編纂工作已正式走向臺前,到2020年編纂完成一部內容協(xié)調一致、結構嚴謹科學的民法典已可以預期。
民法是調整平等民事主體之間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基本法。我們每個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和企業(yè)的生產經營,都屬于民法的調整范圍。一個人一輩子不和刑法發(fā)生直接關系很正常,但要時時刻刻和民法發(fā)生關系。某種程度上,在經濟社會發(fā)展和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起著基礎性作用、日常應用最多的法律就是民法。正因如此,民法典在許多國家都被視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民法典是公民個人權利的宣言書。人要生存,就需要有生活資料,就離不開財產權的保障;人要體面而有尊嚴地活著,就需要有人身權和人格權的保障。民法典正是通過對公民人身權、財產權等權利的宣告,并對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進行科學調整,才讓每一個公民能夠方便、有序地生活。更重要的是,民法始終體現(xiàn)出對私權利的充分尊重和對權利的平等保護。誠如孟德斯鳩所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睛里,每一個個人都是整個的國家”。
民法典中的每一個條文都可能與你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比如,關于70年土地使用權的問題,從根本上講就是一個需要民法來解決的問題。再比如,此次民法總則審議過程中討論比較激烈的訴訟時效問題、監(jiān)護問題、胎兒權利保護問題,都與我們的權利保障密切相關。法人制度等的設計,不僅關涉我們的生產經營等權利,甚至還直接影響國家的經濟發(fā)展。
民法中并非都是高深莫測、晦澀難懂的制度。有些制度,雖然從法理上可以論證,但普通百姓的感受也很重要。以此次提請審議的民法總則(草案)中關于民事行為能力的規(guī)定為例,到底是6歲、還是8歲才能“打醬油”,用科學知識說話很重要,但根據多數(shù)老百姓的意見作定論也未嘗不可。讓更多人在立法中發(fā)表意見,通過科學的機制,匯集多數(shù)人意見并體現(xiàn)在法律中,完全可行。
制定民法總則是民法典編纂的關鍵一步,它規(guī)定的是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和一般性規(guī)則,在民法典中具有統(tǒng)率性和綱領性地位,民法典的精神和靈魂應當在其中有充分的體現(xiàn)。它的質量如何,將直接決定整部民法典的質量,影響著每一個人的切身利益,也將影響著中國法治的形象。因此,立法過程中需要深入討論,廣泛凝聚共識,充分吸納社會各界的智慧。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民法總則 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