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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全國中小學須公布校園欺凌救助電話
原標題:國務院:全國中小學須公布校園欺凌救助電話
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曉鴿)昨天,教育部網站發(fā)布消息,日前,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向各地印發(fā)《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學校針對發(fā)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進行專項治理。
此次專項治理覆蓋全國中小學校,包括中等職業(yè)學校,第一階段為4月-7月,主要是各校開展治理;第二階段為9月-12月,主要是開展專項督查。
通知要求,各校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要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要及時發(fā)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通知強調,各地各校要按照“學校自查、縣級普查、市級復查、省級抽查”的程序,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guī)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fā)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督查和總結,形成報告并逐級上報。
據了解,專項治理期間仍發(fā)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并督促整改。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根據各地治理情況,組織督查組對各地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實地督查。
>>案例
近年來校園暴力欺凌案頻發(fā)
據統計,2014年至2015年,通過媒體曝光的校園欺凌(暴力)事件就有43起,發(fā)生地包括北京、上海、廣西、云南、遼寧、海南等地。
據媒體報道,有些校園暴力事件情節(jié)惡劣,令人震驚,還有一些施暴者為了炫耀或其他原因,還將視頻傳到網絡上。
如海南臨高縣東英鎮(zhèn)幾名女生因QQ聊天發(fā)生口角,4人對另外一名女生圍毆、侮辱,并錄制視頻在網上傳播,引發(fā)網絡關注。
山東省蘭陵縣8名中學女生對蘭陵縣實驗中學一位初一女生進行群毆,她們效仿網絡中的打人視頻,將打人過程拍攝下來并上傳網絡。
江蘇省4名女生把一名17歲女生帶至賓館內,將其衣服扒光并進行毆打,并將現場照片上傳至QQ空間。
南京一名初中生被高年級學生索要錢物,拒絕后遭到毆打,后被拉至廁所并被強迫吸食大便。對方還用手機拍下毆打和侮辱他的過程并發(fā)送給其他學生和學生家長。
>>觀察
教育部長曾表態(tài):“很痛心”
記者注意到,對校園暴力的關注上升到國家層面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教育部部長袁貴仁對頻發(fā)的校園暴力事件公開表態(tài)“很痛心”。他當時就表示,近期教育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校園欺凌現象開展專項督查、專項治理。袁貴仁認為,孩子安全問題是頭等要緊的大事。教育部門包括公安部門都高度重視,要努力打造平安校園,既要防止外來的傷害,也要防止內部學生之間的傷害。
多位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也對校園暴力事件表示關注,并提了不少相關議案和提案,呼吁社會關注校園欺凌事件。如全國人大代表劉曉
翠建議制定反校園暴力法,即便是未成年人,只要觸犯刑律,并達到了一定的后果,就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全國政協委員鞏漢林也明確表態(tài)“對于校園暴力事件,尤其是那些有炫耀心理,以施暴為榮傳播暴力視頻的孩子,必須加大懲罰力度,不能以尚未成年就不予追責”。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國務院 中小學 校園欺凌救助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