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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哭窮”難掩“此地無銀”真相
近年來,無論是曬房產,還是曬收入,只要是官員發(fā)牢騷說自己收入低、生活困難的,難免會被冠以“哭窮”的字眼,引發(fā)公眾的口誅筆伐。尤其是曾經高調哭窮的官員落馬之后,那些之前他們力證清廉的種種說辭更會被反復提及,充斥著濃濃的反諷意味。雖然這些官員是少數,但對干部隊伍的整體形象造成的傷害 卻十分巨大。探究這些貪官一邊哭窮一邊斂財的兩面人生,對于加強和改進干部隊伍監(jiān)督,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來源: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 2016年02月26日)
“哭窮”在大眾印象中多半會與弱者聯系起來,每當有人哭窮時,我們痛常會報以同情和關心。然而,如果是“貪官”哭窮呢?那就只有一個目的了——掩蓋“此地無銀”真相。
從國家發(fā)改委價格司原副司長周望軍一直抱怨工資太低,自詡是“窮人”,依據便是以自己的工資收入,只能抽60元一包的香煙到廣東省廣州市原市長萬慶良在談到高房價和幸福的話題時表示自己工作了20多年,還沒買房,住的是市政府的宿舍,130平方米,除了政府的補貼外,每月自己要再交600元房租。
從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長魏鵬遠平時衣著簡樸,經常騎一輛舊自行車上班,絲毫看不出家藏萬貫,然而從其家中搜出的現金,在清點過程中卻足足動用16臺點鈔機,甚至燒壞了其中4臺到江蘇省鎮(zhèn)江市民防局原局長朱冬生一方面大肆受賄,另一方面又在生活中極端節(jié)儉,為了省汽油錢,他坐公交車下鄉(xiāng)買豆腐,平時穿著也不講究,都是掉色破損的舊衣裳。
從中央到地方,貪官“哭窮”一方面是想在群眾心中樹立一個清廉正直的形象,另一方面則是為了掩蓋“此地無銀”真相。貪官“哭窮”現象的出現,充分說明了反腐敗斗爭的復雜性和艱巨性,斗爭越深入,腐敗者越會巧飾偽裝。
曾經“哭窮”的官員接連落馬,對那些妄圖通過“哭窮”逃避法律的官員敲響了警鐘,在民眾面前樹立一個好形象不在于“哭窮”,而在于為百姓做了多少實事、好事。官場不是演藝圈,拼的不是“演技”,拼的是為民、務實、清廉!要知道,貪官“哭窮”,無論“演技”多么精湛都難逃法律制裁。公道自在人心,清廉之人不需要通過這樣的噱頭來表明自己的現狀,而貪腐之人也不可能通過“哭窮”來賺得清廉之名。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貪官“哭窮”周望軍哭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