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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方通過專業(yè)鑒定
力證富商買游艇時“精神異常”
在法庭上,妻子拿出了病歷,從病歷上可以看出,富商患有“雙相情感障礙”已十余年。
所謂“雙相”是指“郁”和“躁”兩種情緒。對于正常人來說,無論悲傷或興奮都會在一個正常的區(qū)間內(nèi),但是對于“雙相情感障礙”患者來說,他的“郁”“躁”兩種情緒的峰值會特別高,也就是說,發(fā)病期間,他可能會特別興奮或者情緒特別低落。
網(wǎng)絡(luò)圖片(圖文無關(guān))
因為涉及多次鑒定,這個官司一打就是幾年。其中,原告方面出具的是當(dāng)?shù)厮痉ň耔b定所給出的意見,富商患有“雙相情感障礙”,在簽合同的那幾天,是“不伴有精神病性癥狀的躁狂發(fā)作”。
此后,上海某知名司法鑒定所也給出了相同的鑒定意見。主要依據(jù)是,長期以來就診,吃藥,2012年3月15日自診時,病例描述“近二周病情略有惡化”,3月22日“妻陪診,患者興奮、話稍多、揮霍,繼續(xù)治療”,由此推斷,3月底簽下游艇購買合同時,他正處于發(fā)病期。
原告律師還說了幾條表象:第一,富商一開始購船目的明確,是給妻子做生日禮物。但后來又說寧可離婚也要買船,這不符合常人思維邏輯;第二,那段時間除了買游艇,富商還在聯(lián)系法拉利 經(jīng)銷商說想買一輛車送兒子,甚至還約朋友一起去莫斯科買樓,可見那段時間的消費比較離譜;第三,富商光顧游艇公司生意,還送游艇公司老總價值十來萬元的海象牙,不符合常人行為習(xí)慣。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