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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復婚再婚辦酒席 有權力濫用之嫌
近日,網(wǎng)傳一份《中共鳳岡縣委辦公室、鳳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鳳岡縣規(guī)范操辦酒席管理辦法>的通知》的紅頭文件,其中“復婚不準操辦酒席;雙方均為再婚的不準操辦酒席”的規(guī)定引發(fā)公眾熱議,有網(wǎng)友直指“管太寬”。(1月28日《重慶日報》)
近年來,包括婚喪嫁娶的紅白事及喬遷、升學、謝師等在內(nèi)的五花八門的設宴吃請,似乎已成民眾難以承受之重。應該說,貴州鳳岡縣擬加強對當?shù)剡^多過濫的酒席操辦亂象施以規(guī)范化管理,其善意初衷毋庸置疑,但以“紅頭文件”方式干預本當屬于百姓“私事”的復婚再婚宴請,卻難脫權力濫用的輿論質(zhì)疑,這也難怪網(wǎng)友會對此舉吐槽“管太寬”。
過多過濫的酒席,既造成了人們精力與財力的極大浪費,也背離了團圓喜慶和禮尚往來的原始本義,更嚴重污染了淳樸文明的公序良俗,其借機斂財?shù)呢撁嫘蝗菪∮U。民眾期待由政府出手剎風治亂的迫切心情不難理解。但如何實現(xiàn)回應民意與遵法守紀的并行不悖,著實考驗著政府的法治思維和管理智慧。正如著名行政法律師張新年所言,如果這些管理辦法僅針對當?shù)毓毴藛T,屬于內(nèi)部管理,是可以的。但對群眾來說,政府沒有權力把城鄉(xiāng)群眾的紅白喜事也納入其管理中。這侵犯了群眾的合法權益,也將有損政府公信。
其實,根據(jù)許多地方治理民間大操大辦和借機斂財?shù)染葡瘉y象的經(jīng)驗,采取由村民自治渠道擬定出達成共識的“村規(guī)民約”,不失為可行與“雙贏”的選擇。政府的職責,就是依據(j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村民委員會自治法》的相關規(guī)定,指導和幫助各鄉(xiāng)村將操辦酒席事宜的管理納入“村規(guī)民約”范疇,并引導村級組織和廣大民眾務實踐行好相關要求。
“禁復婚再婚辦酒席”入紅頭文件,折射出當?shù)卣凇胺ㄖ嗡季S和法治方式行政”方面的欠缺。人們期待當?shù)卦诹Υ傩纬刹幌霝E辦酒席、不敢濫辦酒席、人人勇于監(jiān)督良好氛圍的同時,也認真反思權力濫用的行政“亂象”,收斂一下習慣于“管太寬”的政府之手。(張玉勝)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禁復婚再婚辦酒席 權力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