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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guī)補助48億,談話教育就算整改?
光明網(wǎng)評論員:今天(12月23日)有報道稱,交通部“被審計查出向不符合條件的6條高速公路安排補助資金48.12億元”。報道說,今年6月28日,國家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2014年度審計報告,其中指出交通部及所屬單位存在違規(guī)安排補助資金、違規(guī)申報補貼等問題。審計報告指出,至2014年底,交通部向9條未納入規(guī)劃的國、省道公路安排車購稅資金8.65億元;2009年至2013年,交通部將不符合條件對象納入補貼范圍申報補貼,造成中央財政資金流失12361.06萬元……
昨天,國家審計署公布了交通部預算執(zhí)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那么,交通部的整改情況是咋樣的呢?
據(jù)報道,“交通部稱,該部黨組對此問題認真查找了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對相關單位領導班子進行了批評教育,責成湖南交通廳對提供不實文件的有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教育和處理”;“交通部還稱,按照黨組決定,分管部領導對相關司局主要負責同志和分管的負責同志進行談話批評,責成具體負責人作出檢查,并認真整改,有關情況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
看著了吧?交通部的整改情況逗不逗?
“認真查找了原因”的原因究竟是啥原因?報道沒有交代。“提出整改措施”的措施是啥措施,找遍報道,想必是“對相關單位領導班子進行了批評教育”,也想必是“責成湖南交通廳對提供不實文件的有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教育和處理”。在此,負有領導責任的“分管部領導”也不是沒現(xiàn)身,但不是因分管負責而被“批評教育”的對象,而是“對相關司局主要負責同志和分管的負責同志進行談話批評”、“責成具體負責人作出檢查”的“分管部領導”……總之,一句話,“被審計查出向不符合條件的6條高速公路安排補助資金48.12億元”的錯誤都是轄下“湖南交通廳”和“相關司局”的錯。
要說這樣的“批評教育”和“教育和處理”是“嚴肅”的,那么,是否有必要首先修改“不嚴肅”的定義?48億,不是個小數(shù)目,即使將其分拆成如審計報告所列的動輒以億為單位的數(shù)額,怕是也得由部領導過目吧?如果只要“相關司局主要負責同志和分管的負責同志”同意就能通過,如果交通部違規(guī)發(fā)放48億的原因都是湖南交通廳需要“嚴肅教育和處理”的那些“提供不實文件的有關責任人”造成的,那么,交通部的相關制度究竟有無就成了問題。而如果有制度不執(zhí)行,那這不正是“分管部領導”的責任嗎?
當然,也有可能,48億對交通部門的官員而言還只是“小錢”而已。相對于2014年度中國收費公路虧損1571.1億,48億不是連零頭的零頭都不到嘛。當然,也正是“被審計查出向不符合條件的6條高速公路安排補助資金48.12億元”的花錢方式,讓公眾得以窺見和領教2014年的1500多億虧損所由何來,盡管這個數(shù)字是在不止一個地方的高速公路公司當著公眾面修改虧損數(shù)目之后拼湊而成。
下面這個數(shù)字,中國納稅人都差不多耳熟能詳了:全世界收費公路18萬公里,其中有14萬公里在中國,占了全世界70%;實行公路收費的20多個國家,收費公路的比重基本控制在1%左右,中國則為95%的高速公路、61%的一級公路、42%的二級公路收費。守著汩汩流奶的黃金奶牛喊沒奶喝,還另從納稅人口袋掏錢,事發(fā)之后只是“批評教育”,實話說,這樣的“嚴肅教育和處理”以及“認真整改”未免有不嚴肅和不認真之嫌。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違規(guī)補助48億 交通整改 “批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