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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鬼”當“導演”才有貪官獲減刑
丁某某曾與涉嫌受賄的嫌犯焦南彬被關押在天長市看守所的同一監(jiān)舍內(nèi)。為謀求減刑,丁某某和焦南彬與看守所民警串通,鼓動同監(jiān)舍的趙某某假自殺。隨后,兩人因救人而獲得立功認定,進而獲得減輕處罰。不過,他們的陰謀在去年因趙某某的一封舉報信而敗露。隨即,法院再審撤銷了他們的立功認定。目前,天長市看守所的多名涉案民警已受審,法院尚未判決。(12月22日中國網(wǎng))
如果不是因為一封舉報信揭開立功陰謀,如果不是發(fā)生內(nèi)訌,恐怕貪官“救人”獲減刑就“成功”了。貪官“假救人”竟然獲真減刑,其“功勞”應該記在“內(nèi)鬼”上。沒有看守所長當“導演”,貪官再聰明也不會得逞。
貪官的“假立功”并不難甄別,但如果和“內(nèi)鬼”相勾結,如果不出意外,往往能夠成功。而實際上,對貪官立功表現(xiàn)的認定,在一些地方并不嚴格,有的是辦案部門出具一份證明材料,加蓋主管機關印章后就得到認可。因此,一些貪官把“假立功”當成“救命稻草”,內(nèi)外勾結,造成司法腐敗。
從公開披露的情況來看,因有“立功表現(xiàn)”或“重大立功表現(xiàn)”而被減輕處罰的貪官不是個別。比如,國家藥監(jiān)局藥品注冊司原司長曹文莊、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原司長許滿、河南省交通廳原廳長石發(fā)亮、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原州長杜崇煙、海南省文昌市原市委書記謝明中……
如何抑制住貪官“假立功真減刑”,其一,要嚴防出現(xiàn)“內(nèi)鬼”,這就需要加強內(nèi)部監(jiān)督;其二則要將“立功”信息完全公開,法院要將判決書內(nèi)容公布于眾,對貪官立功的具體情況向公眾作出解釋,接受公眾的質(zhì)疑,讓貪官立功減刑的所有環(huán)節(jié)都置于陽光之下,接受輿論和公眾的監(jiān)督;其三,對貪官的立功認定,要有嚴格的甄別制度。
真立功才能真減刑。對于“假立功真減刑”要“零容忍”,決不能讓其得逞,否則有損公平和正義,有損法律的威嚴。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焦南彬 “假立功真減刑” 貪官獲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