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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嗒拼車回應車主被指非法營運:線路可證非黑車
新京報訊 (記者林野)天津司機王先生注冊成為“嘀嗒拼車”司機后,在拼車過程中被運管部門處以扣車6天、罰款6000元的處罰。王先生認為“嘀嗒拼車”虛假宣傳,導致被處罰,將北京暢行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暢行信息公司)訴至法院,索賠6538.61元。
記者昨天獲悉,朝陽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嘀嗒拼車方面建議車主,可憑借軟件內(nèi)的預設的行車路線和執(zhí)法部門溝通。而天津運管部門表示無證就是非法運營,肯定要受處罰。
“拼車”換來罰單
來自天津的王先生介紹,今年6月21日,他在看到“嘀嗒拼車”的廣告宣傳后,其下載并注冊了該拼車軟件,經(jīng)上傳本人駕駛證、行駛證及車輛照片,通過暢行信息公司審核后,王先生成為了一名“嘀嗒拼車”車主。
今年7月19日,王先生通過“嘀嗒拼車”接送一名乘客到天津市武清區(qū)城際車站途中被天津市武清區(qū)運管站人員攔停,并受到行政處罰,扣車6天,罰款6000元。
“也就10來塊錢,跟油費差不多”,王先生回憶,他被攔停后曾對執(zhí)法人員再三解釋,自己是順路拉客,并非以賺錢為目的。后執(zhí)法人員看到他手機上“嘀嗒拼車”軟件后,稱該軟件是違法的,認定他非法營運。
軟件說明自稱合法
王先生說,在注冊過程中,他曾經(jīng)對拼車行為的合法性產(chǎn)生懷疑,但通過閱讀軟件說明“常見問題”中關于“嘀嗒拼車服務是合法的嗎?”、“我拼到的是黑車嗎?”等相關解釋后,才打消了疑慮。此后,本著互助原則,王先生在空閑時間利用該軟件拼車搭載乘客。
王先生就此認為,“嘀嗒拼車”在廣告宣傳、軟件說明等處嚴重虛假宣傳,誤導欺騙消費者,構成欺詐。故訴至法院,要求暢行信息公司賠償車輛被運營部門罰款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6000元、車輛扣留6天期間的折舊費用538.61元。目前北京朝陽法院已經(jīng)正式受理此案。
“嘀嗒拼車”軟件說明
“常見問題”摘錄
嘀嗒拼車服務是合法的嗎?
北京交通委員會于2014年1月2日,發(fā)布了京交法發(fā)[2013]290號《北京市小客車合乘出行意見》。為了保護合乘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區(qū)分了拼車合乘與非法運營車輛。拼車合乘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環(huán)保出行方式,是受交通委保護的合法行為。《意見》指出小客車合乘是指線路相同的人共同搭乘其中一人小客車的出行方式。按照是否分攤費用分為公益型合乘和互助型合乘。嘀嗒拼車合乘雙方均分攤行程所產(chǎn)生的油、氣、電等費用,是完全遵照此《意見》制定的上下班互助型拼車方案。
車主 我會被交警部門認定為黑車嗎?
嘀嗒拼車是在《北京市小客車合乘出行意見》指導下建立的拼車體系。秉承緩解擁堵,合理分攤,節(jié)能減排的政策方向,是北京市交通委積極倡導的出行方式。參加拼車的車主,以上下班順路為基礎,不是以盈利為目的的運營車輛。乘客通過嘀嗒拼車APP進行線上支付,有效避免交警釣魚執(zhí)法等誤會產(chǎn)生。
乘客 我拼到的車是黑車嗎?
嘀嗒拼車是基于上下班順路的原則,對同路的乘客與車主進行匹配及推送。車主們和您一樣是從事不同職業(yè)的中國好鄰居,僅在上下班時發(fā)揮正能量,順路接送乘客。不是路邊隨叫隨到,以營利為目的專門拉客的黑車司機。嘀嗒拼車對所有車主均已經(jīng)進行了嚴格認證。審查過行駛證、駕照、車況、保險等條件,確保乘客上下班路程安全。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拼車 處罰 黑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