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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新規(guī)如何守衛(wèi)大家的錢袋子?
原標題:中國網事:網購新規(guī)如何守衛(wèi)大家的錢袋子?
新華網上海2月14日電(記者周琳 葉健)無論是“剁手型”,還是“持家型”,正在網購的“親”們收獲了一個好消息:國家工商總局13日公布了《網絡交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將于3月15日起正式施行。
《辦法》將如何成為網購達人們的“保護傘”,又將在哪些方面守衛(wèi)“親”們的錢袋子?記者采訪了有關專家,第一時間做出解讀。
看點一:網購七天“后悔權”
【規(guī)定】網絡商品經營者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
【解讀】“模特身上穿是高富帥,到我身上就成民工衫。”經常網購的消費者常常遇到這樣的情況。網購的非現(xiàn)場性,容易導致消費者收到與介紹相差甚遠的商品。
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說,后悔權的本意在于促進買賣雙方的平等地位。網購也容易讓消費者沖動購物,冷靜后才發(fā)現(xiàn)所購并非所需。“七天后悔權”被納入《辦法》,與新消法的修改一脈相承。
其實,消費者對于七日退換貨并不陌生。2013年天貓“雙十一”單日銷售額超過350億元,驚人銷售額的背后,商品的退貨率也同樣驚人。服裝網店退貨率在10%以上很正常,部分品牌的退貨率甚至超過30%。
不過,消費者需要注意的是,《辦法》中也同樣提到四類產品是例外的,并且“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為保障自己的后悔權,還需確認商品是否適用無理由退貨。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網購 消費者 新規(guī) 守衛(wèi) 錢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