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民革中央提案:子女未滿10歲父母不得協(xié)議離婚
【民革中央將提案修訂婚姻法,子女未滿10歲父母不得協(xié)議離婚】記者獲悉,民革將提交提案“有10周歲以下子女的當事人,不適用協(xié)議離婚;有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協(xié)議離婚前須讓子女表達其真實的意愿。”提案建議修改完善婚姻登記程序,審慎辦理離婚登記,設置離婚熟慮期。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民革中央提案 婚姻法 子女未滿10歲父母不得離婚 協(xié)議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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