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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家長反映學校食堂問題被刑拘?河北臨漳回應
近日,網傳臨漳縣5名學生家長因反映學校食堂問題被刑事拘留,引發(fā)關注。 事件發(fā)生后,臨漳縣立即成立調查組開展調查核實,于今日作出回應。
中共臨漳縣委宣傳部關于網傳“家長反映臨漳縣一學校食堂衛(wèi)生問題被刑拘”的情況說明
2021年10月22日,華商報新媒體發(fā)布《參與反映學校食堂衛(wèi)生問題,5家長因尋釁滋事被刑拘,教育局:反映不屬實,檢方:案件系機密不便透露》一文,被部分媒體、自媒體大量轉載。
輿情發(fā)生后,臨漳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成立聯合調查組進行核查。經查,該報道未經實地采訪,報道為當事人單方所說內容,情況失實。現將情況說明如下:
一、 縣局直實驗中學未出現學生食物中毒現象
對于家長反映縣局直實驗中學多名學生食物中毒住院治療,經調查,縣中醫(yī)院9月9日僅收治一名腹痛學生,初步判斷為普通炎癥,不符合食物中毒癥狀,對癥消炎治療后于當日離開,其他醫(yī)療機構也沒有該校學生因身體不適接受治療。不存在多名學生食物中毒情況。
該校食堂嚴格遵守食材采購流程,定點采購,所購食材均為當日新進,不存在過期發(fā)霉、劣質現象和違規(guī)操作。9月9日,臨漳縣市場監(jiān)管局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食堂食材進行取樣檢測,按相關規(guī)定檢測了早中晚餐7個樣品、16個饅頭樣品,各種檢測樣品生物學數值符合標準。
二、 公安機關以劉某等人涉嫌尋釁滋事立案偵查
9月8日22時03分,臨漳鎮(zhèn)派出所接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派警:臨漳縣局直實驗中學報警稱有學生家長要強行進校接走學生,擾亂學校秩序。
臨漳鎮(zhèn)派出所接警后立即組織7名警力出警,到場后發(fā)現有大量學生家長聚集在局直實驗中學校園內。經了解:臨漳縣教體局根據工作需要,將原局直實驗中學校長調到縣第七中學任校長,部分學生家長要求孩子也轉學到縣第七中學。根據縣教育局整體安排學生應按片招生,家長的要求不符合招生政策,部分學生家長到學校交涉,并在微信群中進行煽動,致使其他家長情緒激動,現場學生家長不斷增加。為防止事態(tài)進一步擴大,現場處置民警請求指揮中心增派警力支援,隨后巡特警大隊增援警力到達現場。23時許,學生家長李某珍、王某燕等人,在郭某力創(chuàng)建的微信群:“局直學生家長群”中發(fā)布不實信息稱:局直實驗中學三四十個孩子拉肚子,學校不讓孩子離開,導致大量家長聚集在臨漳縣局直實驗中學。9月9日凌晨1時許,部分學生家長強行沖進學生宿舍,逐個打開宿舍門尋找自己的孩子,叫醒自己孩子回家,導致正在休息的在校住宿學生無法休息,被驚醒的學生不明原因,情緒恐慌,在宿舍樓及操場內來回走動。另有部分家長強行進入學校餐廳,劉某、王某燕在食堂內振臂高呼,肆意翻看食材,拍照攝像并伴有不實言論。王某燕、王某梅將拍攝及轉存他人的不實視頻經過視頻剪輯、文字編輯后上傳到抖音平臺并設置發(fā)布狀態(tài),面向社會公眾發(fā)布不實視頻,嚴重影響學校正常工作秩序。學校老師蔡某在勸說時,被潘某雷毆打。經反復工作,直至9月9日凌晨3時學生家長才逐漸離開。李某珍、王某燕、王某梅、潘某雷、劉某帶頭實施以上行為,起煽動作用,“局直學生家長群”群主郭某力在群內多次發(fā)布不當言論和虛假信息,對其他群內成員起到煽動作用。
9月11日,縣公安局對劉某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10月17日經臨漳縣人民檢察院批準對劉某執(zhí)行逮捕。李某珍(女)、王某梅(女)、潘某雷因犯罪情節(jié)輕微,經臨漳縣人民檢察院決定不予批準逮捕,縣公安局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王某燕(女)因懷孕被取保候審,郭某力因系未成年人的唯一法定監(jiān)護人被采取監(jiān)視居住措施。
目前案件正在辦理過程中,司法機關將嚴格依法辦案,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及時公開案件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三、 轉移縣局直實驗中學學生是為了保證學生正常學習生活
由于9月9日凌晨眾多學生家長私自沖擊闖入食堂操作間,肆意翻看食品原料庫,已不能再保證學校食品原材料安全和第二天學生的正常用餐以及正常教學秩序。出于這種顧慮,學校為保護現場,及時將食堂封閉,等待相關部門檢驗結論。同時,縣教體局擔心第二天學生家長再次沖擊校園,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于凌晨緊急召開會議研究決定把學生轉移到鄴城中學。9日早6時租用大巴車及時將全體學生及學習用品轉移,學生當天的就餐上課均未受到影響。
下一步,我縣將依法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適時公布案件進展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中共臨漳縣委宣傳部
2021年10月23日
編輯:王亦凡
關鍵詞:學生 家長 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