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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辦出版社為賺錢?真相:創(chuàng)業(yè)七次,每次都賠本
最近,“公眾號侮辱魯迅”一事登上微博熱搜榜。這源于一篇自媒體文章——《貪財?shù)聂斞浮贰?/span>
據(jù)媒體報道,《貪財?shù)聂斞浮贰鞍阳斞搁_三閑書屋、野草書屋等出版社的經(jīng)歷,解釋成為賺錢而下海做書商”,“調(diào)侃完魯迅是‘當(dāng)之無愧的人生大贏家’之后,作者筆鋒一轉(zhuǎn),開始賣起了理財課”。
但魯迅真的做過書商并以此賺錢嗎?
“魯迅一生辦過七個出版社”
事實上,魯迅不僅開辦過出版社,還不只一兩家。
魯迅研究專家倪墨炎上世紀(jì)七八十年代曾撰文專門談到魯迅開書店、辦出版社的往事。他在文中稱,魯迅一生辦過七個出版社。
這七個出版社中,三個是“合資經(jīng)營”,其中就有未名社。
未名社1924年成立,成員共六人,除魯迅外,其余都是二十多歲的年輕人。
開辦之初,五位年輕人各出五十元,魯迅一人出四百六十六元。魯迅在未名社出版六種書,從不提取稿費。
未名社結(jié)束后,將一部分書轉(zhuǎn)給開明書店出版,魯迅才得到大部分補(bǔ)償。
此后,魯迅又在1928年辦了朝華社。許廣平在《魯迅回憶錄》中說,朝華社最初由魯迅等四人共同投資,每人一股。除了他自己的一股,魯迅還借墊給另一投資人一股,后來又以許廣平的名義再加一股。
許廣平說,此舉無非為了“增大出書能力”,而合起來魯迅出資達(dá)到了五分之三。
到了1931年,魯迅開辦三閑書屋,期間又另辦野草書屋。
“每次都賠了本”
辦了這么多出版社,經(jīng)營狀況如何呢?
中國魯迅研究專家倪墨炎明確指出,魯迅“搞出版,不是為了賺錢,倒是每次都賠了本”。
朝華社便是一個例子。據(jù)倪墨炎考證,這家出版社只辦了不到一年就夭折了?!翱锊荒芾^續(xù)辦,叢書不能繼續(xù)出,主要的原因是賠完了老本?!?/p>
朝華社成員之一王方仁的哥哥是開文具用品商店的。出版社出的書刊便托他代銷,印書用的紙、油墨也托其代買。
但結(jié)果是“代銷的收不回款,代買的都是次貨不能應(yīng)用”。出版社不但賠了老本,魯迅等人還都分擔(dān)了債務(wù)。
到了三閑書屋和野草書屋的時候,魯迅干脆自費出書。
其中,三閑書屋既無編輯部,又無出版部,也無門市部。出版的圖書也是魯迅自費印刷,甚至由他親自編輯、校對,親自設(shè)計裝幀,親自跑印刷所。
創(chuàng)辦三閑書屋的時候,魯迅投入了一千元。這和當(dāng)時大書局動輒幾十萬資本相比微不足道,但這對魯迅來說,算是下了血本。
他在1932年6月18日《致臺靜農(nóng)》信中坦言:“至于自印之二書(《鐵流》《毀滅》),則用錢千元,而至今收回者只二百。三閑書局(三閑書屋)亦只得從此關(guān)門?!?/p>
魯迅的錢從哪來?
其實,在未名社時期,魯迅就曾談及經(jīng)營宗旨。他說,所愿有兩條。其一是希望“印成的書從速賣完,可以收回錢來再印第二種”,其二是希望讀者“看了之后不至于以為太受欺騙了”。
倪墨炎指出,這里的第一條便“說明出版這套叢書不是為了賺錢”。
既然出版不是為了賺錢,魯迅的生活靠什么維持呢?
1912年,魯迅應(yīng)蔡元培之邀,開始了他在北京的工作和生活。他當(dāng)時的職務(wù)是教育部的一名科長,做文化藝術(shù)方面的管理工作。
根據(jù)《魯迅日記》載,這一年的5月30日,魯迅在教育部領(lǐng)到了他第一個月的工資,有60元。此后,他的工資屢有上漲。
實際上,一直到1920年,魯迅的主要收入來源其實都是工資。
有研究考證,由于北洋政府常常不能按時發(fā)薪,加之由于在北京買房等原因開支增加,1920年魯迅開始兼課貼補(bǔ)家用。
統(tǒng)計顯示,從1921年起,魯迅的收入來源開始變得多起來。除了工資外,還有講課費、編輯費、稿費、版稅等等。而就此前魯迅自己辦出版社的經(jīng)營狀況來看,以此賺錢大概是不太可能的。(完)
編輯:楊嵐
關(guān)鍵詞:魯迅 出版社 賺錢 書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