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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體捐獻后自取骨灰,公益悲催
三年前,四川宜賓筠連縣鎮(zhèn)舟鎮(zhèn)云嶺村村民楊家珊因患白血病醫(yī)治無效去世。生前,家庭貧困的楊家珊得到熱心人士資助治病,感恩于此,又無以為報,這位山區(qū)女子臨終前決定死后捐獻自己的遺體用于醫(yī)學研究。成都醫(yī)學院接收了楊家珊的遺體用于教學,此后火化。今年4月底,楊家珊的父親楊正貴與成都醫(yī)學院取得聯(lián)系,希望讓楊家珊入土為安,讓接收單位送回骨灰。但楊正貴得到的答復是“遺體捐獻者的骨灰只能親屬自行領取”。(5月22日《成都商報》)
遺體捐獻是高尚的事業(yè),但遺體“用”完火化后的骨灰要求家屬自行領回,卻未免少了些人情味,讓人心寒。盡管從法理上講,遺體受用方確實沒有規(guī)定必須親自送回,但從情理上講,應當主動送回,并致慰問。這起案例倒逼遺體捐獻善后事宜處理的規(guī)范問題,也拷問了對捐獻家屬的人情關懷問題。
有道是:感恩社會捐遺體,愛心滿滿是義舉。歸還骨灰題中義,撒手不管悖情理。另有詩為證:接受遺體搞科研,后續(xù)處置令人寒?;㈩^蛇尾遭詬病,善始善終方周全。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遺體 捐獻 骨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