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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敗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立法紀實
凝聚各方共識 回應社會關切——
監(jiān)察法立法是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動實踐
2016年10月27日,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閉幕當天,中央紀委負責同志即率隊來到全國人大機關,對接監(jiān)察法立法相關事宜。
“中央紀委機關會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抽調兩邊骨干力量,共同組成國家監(jiān)察立法工作專班,按照黨中央要求,密切配合,迅即開展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家法室負責人說。
對接實際,深入基層調研。
2017年4月,國家監(jiān)察立法工作專班前往首批開展改革試點的北京、山西、浙江等地進行調研,聽取相關意見建議。在前期工作基礎上,吸收改革試點地區(qū)的實踐經驗,聽取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經反復修改完善,形成了監(jiān)察法草案。
2017年6月15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審議并原則同意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關于監(jiān)察法草案幾個主要問題的請示。
2017年6月下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對監(jiān)察法草案進行了首次審議。
開門立法,廣泛征求意見。
監(jiān)察法草案首次審議后,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將草案送23個中央國家機關以及31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大常委會征求意見;2017年7月18日,還專門召開專家會,聽取了憲法、行政法和刑事訴訟法方面專家學者的意見。
黨的十九大對深化國家監(jiān)察體制改革作出新的部署,明確要求制定國家監(jiān)察法,依法賦予監(jiān)察委員會職責權限和調查手段,用留置取代“兩規(guī)”措施。
2017年11月7日起,監(jiān)察法草案在中國人大網全文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草案備受關注,共有3700多人提出1.3萬多條意見建議。對這些意見建議,國家監(jiān)察立法工作專班高度重視,進行了認真梳理、研究。
2017年11月30日,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召開會議,對監(jiān)察法草案作了修改完善。
2017年12月22日至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對監(jiān)察法草案進行第二次審議,認為草案充分吸收各方意見,已經比較成熟,決定將其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
根據立法法的規(guī)定,決定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的法律案,應當在會議舉行的一個月前將法律草案發(fā)給代表。
2018年1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將監(jiān)察法草案發(fā)送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代表們對草案進行了認真研讀討論,總體贊成草案,同時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召開會議,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代表們提出的意見又對草案作了修改,并將修改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作了匯報。
一次次修改,一遍遍審議,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廣泛凝聚各方共識,認真回應社會關切,嚴格依法按程序辦事。監(jiān)察法草案不斷修改完善的過程,正是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動實踐。
尊重憲法精神,維護憲法權威。
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將憲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監(jiān)察法草案主動與憲法修正案“對標”,相關內容及表述均與憲法修改關于監(jiān)察委員會的各項規(guī)定相銜接、相統(tǒng)一。
2018年2月8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的匯報,原則同意《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草案)〉有關問題的請示》并作出重要指示。根據黨中央指示精神,對草案作了進一步完善。
至此,一份凝聚著黨的主張、人民心聲、國家意志的成熟法律草案,送交到最高立法機關,送交到2900多名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手中。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監(jiān)察 工作 草案 立法 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