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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項基本公共服務,央地各掏多少錢?國務院明確
分擔方式有何變化?
——不再按東中西 劃分為五個檔次
記者注意到,在共同財政事權的支出責任分擔方式上,此次一項重大改革就是中央總體上參照現(xiàn)行政策、按財力狀況對不同地區(qū)劃分為五個檔次確定分擔比例分擔支出責任,而不是簡單地按東中西確定分擔比例。
在劉劍文看來,經過改革開放40年,東中西部地區(qū)內各個省份的本身發(fā)展情況已有較大差異,以往的東中西的劃分方式已經不適應現(xiàn)在的實際,按照省份不同的經濟社會發(fā)展和財力狀況,劃分不同的檔次,這體現(xiàn)了與時俱進,而且更加科學和符合實際。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進一步指出,這有利于打破固化的利益格局,為中央財政進一步根據地區(qū)實際財力狀況完善支出責任分擔比例,更加公平地配置財政資源,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打下堅實基礎。(完)
附: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清單及基礎標準、支出責任劃分情況表。來自中國政府網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18項基本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