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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樓非極限運動 有公司包裝主播賺錢
有爬樓黨曾嘗試過在20層的樓頂直播,發(fā)現(xiàn)很容易分心出事,更不要提以此賺錢了。有做戶外極限運動的主播認為,爬樓沒有技巧,只是靠膽大。真正的主播需要有才藝,而一些極限運動需要不斷練習才能達到一定高度。
吳永寧出事后,有爬樓黨發(fā)微博表示以后不玩了。據(jù)阿明說,后來吳永寧的母親也曾登錄吳永寧的微信,在爬樓黨的小群現(xiàn)身發(fā)了一段語音。
“他媽媽一直在哭,問我們?yōu)槭裁匆s著一起爬樓,把命都爬沒了?!碑敃r阿明剛從樓頂下來,聽到這些話他感慨萬千,再上樓頂不像之前那么肆無忌憚了。
爬樓與法律和公共安全沖突
和公司短暫合作后,阿明萌生退意,他認為爬樓本身存在一定的危險性,直播為了“好看”每天都要爬上不同的高樓,除了前期踩點需要耗費很大精力,還要防止被保安抓到?!拔也荒鼙WC每天我的身體狀態(tài)都適合爬樓,天天爬是不要命了。”想清楚后,阿明停止了直播。
阿明曾有朋友簽約過公司,慢慢也都退出了,都比較“惜命”。阿明說,圈子里像永寧那么拼的人不多,大部分是狀態(tài)好的時候才去,也會提前踩點,若是高臺上比較濕滑或是支架有松動跡象,會選擇放棄。
他也笑言,不少人看過他們拍的視頻或照片后模仿拍攝,想跟著他們一起“玩”,為了證明自己,做出更多出格的舉動,博得關(guān)注,圈里人都稱這類人為“小透明”。
阿明另外一名玩山地賽車的朋友也曾收到過一家文化公司邀約,該公司邀請他做一場類似國外的“紅牛墜山賽”的視頻直播,在野外進行“搏命”式的山地自行車比賽,因危險性太高,阿明的朋友最終沒有成行。
第二屆全國極限跑酷賽個人競速季軍趙鴻剛也曾“爬樓”,在高樓天臺邊緣倒立、空翻、穿越障礙等對他而言都很輕松,在公開的社交平臺上還有許多關(guān)于他的極限運動表演視頻。
他說,隨著年齡增長,自己慢慢減少了在樓頂挑戰(zhàn)極限運動的次數(shù)。曾有一家視頻網(wǎng)站找到他,提出若他拍攝20條類似的跑酷視頻,支付1600元酬勞,被他婉拒?!斑@是挺危險的事,我又不差這一千多塊錢”,趙鴻剛說。
除了付出與收益的矛盾,爬樓也與法律和公共安全有所沖突。
11月8日,“極限詠寧墜樓”的消息廣泛流傳開來。那時,阿明正在攀爬昆明某座燈塔,被安保人員看到后迅速將其送至派出所。對他而言,出入派出所已是家常便飯。
依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攀爬行為如果造成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可定性為違法并作相應處罰。攀爬行為若發(fā)生嚴重后果,甚至可以對其進行拘留。
“我去過不下幾十次派出所,都是因為爬樓?!彼寡裕瑢τ谂罉屈h來說,如何巧妙躲開安保人員是一項必備技能,若躲不開被送至派出所,輕則批評教育,重則行政拘留15天以下。這種無所謂和滿不在乎背后,實際上挑戰(zhàn)著法律底線。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張新年律師表示,在市區(qū)樓頂做這種挑戰(zhàn)極限的高空自拍表演,顯然不同于一般驢友在野外運動的自冒風險,除了會給自身人身安全帶來極大危險,也屬于違法行為。一方面,如果事主對建筑設(shè)施造成損壞,會對業(yè)主構(gòu)成侵權(quán),另一方面,這種行為對公共安全造成威脅,依法應予處罰。
張新年認為,在此次吳永寧事件中,首先是事主本人存有重大過錯,其次,視頻直播平臺如果對此事主的這種違法行為明知或應知,也難辭其咎,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文中阿明、小s、秦風等均為化名)
A10-A11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趙朋樂(記者張丹對本文亦有貢獻)
編輯: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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