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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信仰更堅定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表也。如果把治國理政當成一本大書的話,那么法治就是大綱,綱立文順、綱舉目張。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刻把握治國理政的歷史經驗與發(fā)展大勢,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開辟法治理論和實踐的新境界,確保我國的發(fā)展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
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全面依法治國”第一次以其鮮明的時代特征,鐫刻在黨的中央全會的歷史坐標上。
此時的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時間表”已經進入倒計時,但是經濟社會發(fā)展還面臨許多新課題新挑戰(zhàn),經濟進入新常態(tài)、改革進入深水區(qū)、社會進入轉型期……為子孫后代計、為長遠發(fā)展謀,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直面改革發(fā)展中的熱點焦點難點問題,對全面依法治國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zhàn)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依法治國取得的最根本成就,這一重大思想理論成果的提出和形成,有著深刻的歷史必然、鮮活的時代背景、深遠的戰(zhàn)略考量。”中央政法委秘書長汪永清日前在接受采訪時說。
法治興則國家興。黨的十八大以來,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fā),五大原則構成有機整體,指引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前進方向。
“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zhàn)略,是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中國化的最新成果。”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特別指出,“總書記提出,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這是對社會主義本質論的新論斷。全面依法治國,就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要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陳超,河北省黃驊市一名鄉(xiāng)鎮(zhèn)干部,在他看來,隨著全面依法治國的深入推進,他的工作更有原則、更有抓手了。“法律約束著人們的行為,似乎帶來諸多不便,但從深層次來說,毋庸置疑帶來的是益處,正如交通信號燈,沒有紅燈的制約,便沒有綠燈的暢通。”
法治建設是長治久安的基石,習近平總書記形象地將法治體系比作國家治理體系的“骨干工程”。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向著“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不斷邁進。
從健全重點扶貧項目合法性審查,到懲治預防扶貧職務犯罪,再到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脫貧攻堅深深的法治足印為全面小康提供強力保障;更加符合發(fā)展實際,更好協(xié)調利益關系,法律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更加凸顯;黨內法規(guī)體系建立健全,懲防腐敗體系建設全面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沉穩(wěn)通達足音鏗鏘……“全面依法治國,就是要用法治為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的制度保障。”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說。
全面依法治國,一場廣泛而深刻的治理革命。宏偉的目標、光榮的使命,召喚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堅定信心、團結奮斗。
只有信仰,才會堅守,只有法治變成一種“國家信仰”,它才能為國家長治久安、百姓安居樂業(yè)帶來持久強大的動力和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從宣示“任何人都沒有法律之外的絕對權力”,到強調“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從提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到要求“領導干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帶頭崇尚法治、模范踐行法治。“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后,培育法治精神,已經成為衡量法治文明新標準、推動法治進程新動力。”汪玉凱說。
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zhàn)略,給經濟社會帶來的影響是全方位、深層次、歷史性的。生態(tài)保護、教育醫(yī)療,越來越多的民生領域得到依法治理,法治理念進一步深入人心;呼格案、聶樹斌案,一批冤假錯案依法得到糾正,法治力量進一步彰顯……“領導干部感到肩上的責任重了,用權更謹慎了,百姓遇事樂意找法了、解決問題用法了、化解矛盾靠法了,黨風、政風、社風都在變。”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馬懷德說。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法治 全面 依法治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