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情·民意>你言我語 你言我語
5省農村法治狀況調查:農村逐漸清除“法治荒地”
在定紛止爭中依法維權
矛盾化解不出村
“明明簽了協(xié)議,憑什么就不算數(shù)了?”山東萊蕪市的村民陳某又急又氣。出了什么事?原來在2015年3月,家住大王鎮(zhèn)姚家莊的陳某在駕駛一輛貨車無證上路時,與鄰村一名正騎著摩托車的村民王某發(fā)生了交通事故,王某被撞之后經搶救無效死亡。這事經過調解,陳某同意一次性給予16萬元的賠償。
然而,問題卻沒有他以為的那樣“擺平”了——王某的兒子雖然在調解協(xié)議書上簽了字,也出具了諒解書,但是王某的女兒還是不依不饒拒絕簽字,提出要告到法院去,追究陳某的刑事責任并索賠50萬元。
陳某趕緊找到包村律師孫立英。一接到這個案子,孫立英就著手調查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我給他詳細解釋了相關法律問題,告訴他,王某的女兒有權提起訴訟,他只有盡力爭取對方諒解,才可能被從輕處罰。”孫立英說。
這一番釋法析理讓陳某恍然大悟,隨后就表示一定會積極賠償。最終,陳某獲得了對方諒解,被從輕判處緩刑。
像這樣靠法律化解矛盾的故事在山東萊蕪可以說村村都有。萊蕪市司法局局長朱衛(wèi)恒說,律師“包村”能積極參與到矛盾糾紛調解中來,在定紛止爭中引導村民依法表達訴求、依法維權,“最終實現(xiàn)‘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抬頭不見低頭見”,這種農村日常生活真實寫照反映出的人情社會,決定了許多家長里短的矛盾糾紛化解,一邊要依法合規(guī),另一邊也要合乎情理、照顧面子。
在安徽蚌埠固鎮(zhèn)縣,有一群被稱為“大佬支”的人常常被鄉(xiāng)親們請去“評評理”。這些人專門在農村為人操辦婚喪嫁娶等紅白事,熟諳當?shù)厝饲槎Y俗,在村民之間頗有威信。因此,每當村民們發(fā)生了口角、糾紛,最先想到就是找“大佬支”來居中說和。
徐從友就是固鎮(zhèn)縣連城鎮(zhèn)的一名“大佬支”。他告訴記者,從夫妻吵架到土地糾紛,什么樣的矛盾糾紛他都調解過:“大家都是鄉(xiāng)里鄉(xiāng)親,抬頭不見低頭見,總要講幾分人情、面子。如果一上來就講法律,你不合法他合法,有些傷感情。請我們來說和就不一樣,大家坐下來,細細談、慢慢聊,事情很快就解決了。”
除了“大佬支”,當?shù)剡€發(fā)動了包括老黨員、老教師在內的“五老人員”來參與調解糾紛,并通過每成功調解一起就給予50到200元補貼的方式調動其積極性。“這些人人熟、地熟、情況熟,出現(xiàn)糾紛就能第一時間在村里得到處理,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連城鎮(zhèn)黨委書記張公民說。
像這樣充分調動民間力量參與矛盾調處化解的經驗,全國各地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有許多創(chuàng)新探索。云南玉溪紅塔區(qū)在修訂村規(guī)民約的過程中,明確提出:“要根據村社風俗習慣和群眾基礎,理出可以利用的政策措施,把一些群眾認同的土辦法吸收到村規(guī)民約中來。”
北城街道古城社區(qū)在修訂過程中,將鄰里和睦、熱心公益、互幫互助等內容都列入其中。在古城社區(qū)的《村民公約》中,記者看到,其中明確提出“鄰里糾紛,應本著團結友善的原則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申請社區(qū)調解委員會調解,也可依法起訴。但不得‘以牙還牙、以暴制暴’。”
社區(qū)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張德生說:“村規(guī)民約是農村自治的重要依據,也是在農村倡導知榮辱、爭先進良好風氣的最好抓手。用村規(guī)民約來推動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構建和諧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最適合不過了。”
編輯:梁霄
關鍵詞:農村 法治 狀況 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