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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xié)“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fā)展”專題協(xié)商會發(fā)言摘登
全國政協(xié)委員,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黃爾梅:
加強政商關系法治建設
政商關系法治建設要從政府做起,從現在做起。為此,建議:
一、 強化法治精神。法治精神是限制國家權力,保障公民權利,政府權力要有法律授予和規(guī)制,公民權利要有法律保護和救濟。建議在涉及政府索取,企業(yè)付出這樣的重大財產權問題上,原則應當由國家法律規(guī)定,限制地方立法權,紅頭文件應當逐漸退出。
二、 嚴格限制行政執(zhí)法自由裁量權。將政府不作為問題歸結于政商界限不清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不完全。行政執(zhí)法不作為與亂作為同樣還是權力任性的表現,自由裁量權過大是主要問題。加強對行政裁量權的立法控制,甚至應當上升為憲法原則;改變立法抽象、原則的老問題。
三、 司法要提供平等保護。要堅持訴訟地位平等、法律適用平等、法律責任平等,切實解決司法實踐中對經濟主體差別對待的問題。
四、 構建反腐敗法律體系。將十八大以來反腐敗豐富成果認真梳理、總結,上升為法律,使反腐制度化、法制化。理順權力與資本的關系,理清模糊地帶,對合理交往、非正當往來、勾結犯罪等不同情形劃清界限。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關系 政商 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