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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沉睡卡”須尊重用戶權益
招商銀行近日公告顯示,為了保護賬戶安全,將從今年7月15日開始,對不符合條件的長期未使用且余額為零的個人賬戶進行銷戶處理。建行、民生、浦發(fā)、平安等多家銀行也已發(fā)布類似公告。
日常生活中,許多人的銀行卡已經(jīng)“泛濫成災”,動輒十幾張,其中有的卡余額很少或沒有余額,有的卡甚至根本沒用過。中國銀行業(yè)協(xié)會的數(shù)據(jù)顯示,截至2016年底,銀行卡累計發(fā)卡量達到了63.7億張,按照2016年末內(nèi)地總?cè)丝?3.8億人計算,每人持有的銀行卡數(shù)量將近5張,而累計活卡量只有41.8億張,也就是說,平均每人持有的“沉睡卡”達2張。
“沉睡卡”的存在,讓用戶付出了更多的管理精力,增加了用戶的信息泄露及其他權益受損的風險,同時也占用了銀行的服務資源,提高了銀行的服務成本。另外,一些詐騙犯用一個身份證辦理大量銀行卡或者購買他人的“沉睡卡”進行作案,“沉睡卡”在某種程度上為詐騙提供了工具。因此,清理“沉睡卡”有助于減輕銀行的服務負擔,堵住管理服務漏洞,降低侵權以及犯罪風險,維護用戶合法權益。
不過,銀行清理“沉睡卡”不能簡單粗暴,必須尊重用戶合法權益。用戶當初在辦理銀行卡時,不管是主動辦理,還是因為其他原因被動辦理,都與銀行簽訂了服務協(xié)議,即便銀行要清理“沉睡卡”,也要與用戶協(xié)商一致,征得用戶的同意,而不能為了圖省事、趕進度,發(fā)個清理公告了事。同時,在清理“沉睡卡”前,除了統(tǒng)一發(fā)布公告,還應該把清理“沉睡卡”的依據(jù)、理由、條件、范圍、意向等告知用戶,進行引導,讓用戶自愿選擇,只有用戶同意后才能進行清理。(本文來源:經(jīng)濟日報 作者:李英鋒)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用戶 清理 沉睡卡 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