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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涉毒仍需強化治理
3月27日,在回答記者關于公職人員吸毒情況提問時,國家禁毒委員會副主任劉躍進稱,公職人員吸毒目前在我國沒有太突出、成規(guī)模的發(fā)展,但對于公職人員吸毒絕不能掉以輕心。(3月27日《新京報》)
2016年4月,國家禁毒委《關于切實加強公務員吸毒問題防治工作的通知》曾指出,“近年來各地公務員染毒問題呈現(xiàn)案件數(shù)量上升、人員遍及各地、涉及部門廣泛、濫用種類以合成毒品為主等特點。”此前還有報道,“2016年以來湖南省部分市、縣紀委通報的涉毒公職人員至少有92人”;2014年底,云南省紀委也曾通報,僅在該省德宏州就有“41名黨員因吸毒被開除黨籍”。
盡管從表面數(shù)字上來看,公職人員吸毒的并不算多,但從潛在社會危害性的角度來看,公職人員吸毒必須予以高度警惕。國家公職人員一旦染毒,不僅是其本身的墮落,也會污染社風民風,嚴重損害其所代表的政府形象。相比其他群體,掌握一定公權力的國家公職人員,一旦吸毒涉毒,勢必還會進一步催生各種“權毒交易”。
此前中紀委機關報曾有文章指出:“官員吸毒僅是墮落的開始,腐敗往往緊隨其后。”已被毒品“吃定”的官員為了支付高額消費,用權力謀利是獲取毒資的捷徑。還有的商人通過提供毒品和毒資,引誘官員染上毒癮難以脫身,最后淪為任其擺布的“傀儡”。原湖南臨湘“吸毒市長”龔衛(wèi)國、原云南楚雄州“吸毒州長”楊紅衛(wèi),都是這方面的典型。
要有效遏制公職人員染毒問題,一方面要在源頭上強化預防措施,防止“癮君子”進入公務員隊伍;另一方面要不斷加大針對“毒官”的懲戒力度,凡公職人員吸毒,不僅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還須同時在黨紀政紀問責上確保“一票否決”“一律雙開”,以鐵腕遏制“毒苗”蔓延。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公職人員 吸毒 涉毒 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