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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nóng)民工討薪緣何年復一年 過激行為易觸及法律紅線
現(xiàn)象三: 惡意欠薪
農(nóng)民工工資拖欠,有時是用工方惡意使然。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包工頭”譚云興最終獲刑一年半。
譚云興承包了福建省閩清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荊門市掇刀區(qū)億龍福星城3、4、7號樓的裝飾工程。
工程決算后,譚云興采取藏匿并關閉通訊工具等方式逃避支付周光清等42名工人工資。
2016年1月26日,荊門市掇刀區(qū)人社局下達《勞動保障監(jiān)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譚云興逾期仍不支付。期間,福建省閩清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按譚云興拖欠工資50%左右發(fā)放工人部分工資39萬余元(含福建閩清公司拖欠譚云興的14萬余元承包費),工人們?nèi)员磺饭べY33.8萬余元。
2016年2月25日,荊門市掇刀區(qū)人社局將該案移送荊門市公安局掇刀分局。掇刀公安分局對譚云興進行網(wǎng)上追逃,2016年4月15日,譚云興被抓獲歸案。
2016年11月30日,譚云興因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數(shù)額巨大,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荊門市掇刀區(qū)人民法院對此案審理后,依法判處譚云興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兩萬元。
同樣,因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被警方抓獲的還有荊門市化工循環(huán)產(chǎn)業(yè)園某公司項目負責人馮某。2016年10月31日,掇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接到區(qū)勞動保障監(jiān)察局移交的一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工程項目負責人馮某以逃跑、藏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勞動者報酬,要求公安機關處理。
立案后,掇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立即成立工作專班,對被欠薪工人及雙方公司相關人員進行詢問調(diào)查;同時加強與勞動監(jiān)察部門的對接,及時清查了相關公司工程款結算賬目,并對欠薪金額進行了核對。
經(jīng)查,馮某雇請詹大軍等人在該項目工地做木工。2015年10月,馮某將手機關機并離開荊門,以此逃避支付詹大軍等8名木工工人工資共計9萬余元。通過大量工作,2016年11月25日,掇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民警在廣東省廣州市將犯罪嫌疑人馮某抓獲,其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該案目前仍在進一步處理中。
編輯:梁霄
關鍵詞:農(nóng)民工 討薪 行為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