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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西豐抓記者”事件:一起難以糾正的錯案
臨近年末,零下15攝氏度,遠未到遼寧省西豐縣最冷的時候。趙俊蘋把手縮在袖子里,指著加油機,顫抖著聲音說:“荒廢10年了,現(xiàn)在還不知道什么時候能開業(yè)?!?/p>
趙俊蘋(曾用名趙俊萍)這個名字,曾和“西豐抓記者”事件緊密相連。2008年1月1日出版的《法人》雜志刊發(fā)了記者朱文娜采寫的《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報道了西豐縣商人趙俊蘋遭遇的“短信誹謗”案。由于該報道涉及縣委書記張志國,西豐縣公安局以“涉嫌誹謗罪”為由對記者朱文娜立案調(diào)查。1月4日,西豐縣公安局多名警察趕到北京拘傳記者。(見《中國青年報》2008年1月7日《報道涉及縣委書記 西豐公安進京抓記者》——記者注)
10年過去,刑滿釋放的趙俊蘋依舊奔波在路上——她的加油站至今不能開業(yè),她的官司陷入一個荒誕的循環(huán)。
趙俊蘋的“誹謗”短信,是在走投無路、激憤不已的情況下編發(fā)的。
2006年,在縣委書記張志國力推下,西豐縣開始建設東北土特產(chǎn)品交易中心,趙俊蘋的沈豐加油站被列入拆遷范圍,政府指定地方重建。
沈豐加油站確定拆遷后,西豐縣拆遷辦委托縣房產(chǎn)局房產(chǎn)評估事務所對加油站評估,最初的評估值為364萬元,開發(fā)商不同意。第二次評估,驟降至22萬元,這回輪到趙俊蘋不同意了。然而,他的意見并沒有起什么作用,2006年5月12日,沈豐加油站被強拆。
2007年2月28日,縣委書記張志國在一次會議上表態(tài),不能給趙俊蘋補償,他的兩個加油站都不準營業(yè),和縣里對著干沒有好下場。3月3日,西豐縣公安局稱接到舉報,趙俊蘋經(jīng)營的自選商場涉嫌偷稅,公安局對趙立案偵查,并在縣電視臺播發(fā)通緝令。
趙俊蘋非常氣憤,他給西豐部分領(lǐng)導發(fā)了一條短信:“遼寧西豐有大案,案主姓張是正縣,獨霸西豐整六年,貪贓枉法罪無限。大市場案中案,官商勾結(jié)真黑暗,烏云籠罩西豐縣……”
短信發(fā)出的當天,西豐縣公安局“根據(jù)縣領(lǐng)導指示”,以涉嫌誹謗罪抓捕了參與發(fā)短信的趙俊蘋二姐趙俊華。
3月21日,西豐警方抓獲在北京舉報的趙俊蘋。當天,趙俊華被釋放。
羈押7個多月后,2007年10月30日,西豐縣法院開庭審理趙俊蘋涉嫌“偷稅、誹謗”案。12月28日,西豐縣法院一審認定趙俊蘋偷稅罪、誹謗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7萬元。
趙俊蘋不服,向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后撤訴。趙俊蘋稱,撤訴是被逼的。
鐵嶺中院裁定準許撤訴,判決生效。
趙俊蘋是在西豐看守所羈押期間知道“西豐抓記者”事件被曝光的。趙俊蘋說,曝光后她的日子更難過了。
2月5日,鐵嶺市委宣布:責令張志國引咎辭職,并向市委作出深刻檢查。
3月27日,趙俊蘋到沈陽女子監(jiān)獄服刑。在監(jiān)獄中,她向鐵嶺中院申訴,被駁回。
編輯: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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