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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秀峰說,園方作為3A級景區(qū)未按要求設置醫(yī)務室,周某的死亡系因園方未及時救助所致,《法醫(yī)學尸體檢驗鑒定書》及《關于周某死亡的調查結論》均指出,周某符合創(chuàng)傷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他告訴記者,調查發(fā)現,園方當時系以交通事故報“120”,隱瞞了發(fā)生老虎傷人事件。在急救車趕往事發(fā)地點的途中,因園方未詳細告知具體地點,導致急救車尋找延誤了時間。最后,因急救車一直未到,園方只好用自己的車輛將傷者送往醫(yī)院,但因為園方無醫(yī)療室,園方的工作人員又無任何急救、止血知識,再次延誤了周某的搶救時機,最終導致周某因失血過多死亡。
“此外,園方缺乏對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對游客的入園安全宣傳和警示教育流于形式,也是造成傷亡結果的原因?!蔽男惴逭J為,在該事件中,園方持續(xù)性違法經營、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救助不及時,應承當相應的賠償責任。
關于園方是否應該擔責,園方負責人曹志杰曾回應稱,園區(qū)于2002年4月17日開設自駕游項目,當時國家未設立野生動物園自駕游項目行政審批,也無相關行業(yè)標準。2007年、2010年和2013年,園區(qū)在景區(qū)A級評定和復核過程中,均滿足評定標準中關于安全設施及制度的具體要求。2015年11月,經評審,園區(qū)的安全生產標準化達到三級,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曹志杰還指出,猛獸區(qū)內設有各種警告牌,當事人不遵守規(guī)則,私自下車,這才造成了嚴重后果。他介紹說,事發(fā)時,東北虎園內有11塊安全警示牌分布于游覽線路沿途兩側,間距30米到100米不等的位置。而在趙某下車后,園方巡視員用車里的喇叭喊話讓趙某上車。而巡視員之所以未下車施救,是因為如果園內的工作人員私自下車,同樣面臨著生命危險,“不能因為你無視規(guī)則,就要求我們的工作人員去冒生命危險,老虎并不能分辨你是什么人?!?/span>
至于賠償問題,曹志杰在調查報告公布后曾表示,詳細調查結論已經公布,園方并無責任。若涉及賠償問題,需要有關部門劃分責任,在責任未劃分之前,無法進行賠償。在完整視頻公布后他再次表示,事故已有調查結論:園方沒有任何過錯和責任。
如今,事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最終雙方的責任將如何劃分,只能留給法院解決。
怎樣才算“盡到管理職責”
記者注意到,在“7·23”東北虎致人傷亡事件后,法學專家就該事件的責任承擔展開了激烈討論,并形成了對立意見。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侵權責任法第81條規(guī)定,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趫@方與游客在入園前簽訂了協(xié)議書,并明確了猛獸區(qū)必須關好、鎖好車門、車窗、嚴禁下車等規(guī)定,同時明確違反規(guī)定發(fā)生損害,由自駕車主承擔這一事實,再加上景區(qū)內相關的安全提示牌,有巡邏車來回巡視,有廣播反復提醒等事實,朱巍認為,園方已經完全盡到了提示義務和管理職責,因此不用擔責。
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專家張起淮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則表示,根據合同法規(guī)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在該事件中,園方簽訂協(xié)議書,免除己方責任,加重游客責任或排除游客主要權利的條款,應屬無效,不能成為免除其對游客人身傷害應承擔法律責任的理由。
編輯:梁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