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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信誠則大信立 政務誠信是社會誠信之本
(原標題:政務先誠信起來是信用社會必由之路)
建立、健全誠信體系,選擇從政務誠信出發(fā),讓政府先誠信起來,讓官員先誠信起來,再以政務的誠信來帶動市場主體與公民個人的誠信,已成必由之路。
11月1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等十余個文件。會議強調,加強政務誠信、個人誠信體系和電子商務領域誠信建設,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要加大對各級政府和公務員失信行為懲處力度,將危害群眾利益、損害市場公平交易等政務失信行為作為治理重點,發(fā)揮政務誠信對其他社會主體誠信建設的重要表率和導向作用。
誠信建設是一個系統(tǒng)工程,需要從政府到社會到市場再到每一個公民個體的積極參與。近年來,為校正信用缺失,社會層面的努力并不少見。比如,淘寶的成功,很大程度上要歸功于阿里巴巴借助支付寶等網絡工具,在網購流程中初步解決了陌生人之間的信任問題。在行政和司法層面,針對公民個人和市場主體的種種征信制度建設也都進展迅速,效果初顯。法院系統(tǒng)推行的限制“老賴”高消費等信用建設行動,也為司法頑癥“執(zhí)行難”提供了制度支持。
相比之下,政務誠信建設反而顯得有些滯后。這與政務誠信作為社會誠信基石的地位很不相稱。誠信既是政務行為的道德規(guī)范,更是政務行為的法律規(guī)范。法治政府必然要求政務誠信。
為政者理應知道,“民以吏為師”的深遠傳統(tǒng)早已根植于社會細胞的最深處,這是任何誠信制度建設都無法回避的中國國情。相對于市場誠信和個人誠信來說,政務誠信失范對社會的侵蝕與傳染更大。我們都知道,要樹立一個誠信政府的形象需要長期的努力,但要破壞一個政府的誠信形象卻只要一兩件失信行為就足矣。因此,要建立、健全誠信體系,選擇從政務誠信出發(fā),讓政府先誠信起來,讓官員先誠信起來,再以政務的誠信來帶動市場主體與公民個人的誠信,已成必由之路。
當然,加強政務誠信建設不能止于口號,更不能停留在各色文件中。怎么才能提升政務誠信,讓官民互信變成常態(tài)?關鍵還得從失信的根源上去尋找答案。為何有些政策朝令夕改?為何官場假文憑假檔案屢現報端?除卻重結果輕程序的文化密碼與社會轉型的大氣候影響,更重要的原因恐怕還在某種“守信就吃虧,失信反受益”的尷尬現實。
破解之道并不高深,也不復雜。推動誠信建設,就得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簡言之,就要讓守信者受益,讓失信者寸步難行。當務之急,還得大力提高失信的違法成本,通過建立健全失信懲戒機制,特別是聯合懲戒機制,讓失信者處處受限。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選擇以“危害群眾利益、損害市場公平交易等政務失信行為”作為治理重點,表明了積極推進政務誠信建設的決心,也為地方在實際操作上提供了明確指南。有責任機制的保駕護航,有重點領域的中心突破,政務誠信建設的成效無疑令人期待。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政府 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