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情·民意>你言我語 你言我語
原標題:溺亡少年家屬申報見義勇為被拒 追蹤
黃利強拿著兒子黃磊的身份證
時間接近上午九點,黃利強和妻子跟隨代理人進入法庭,顯得有些心事重重,但似乎又多了一份期待。一個月后,將是他們的兒子黃磊去世3周年祭日。2013年夏天,廣安市廣安區(qū)17歲少年黃磊溺亡,家人為其申報“見義勇為”未果,隨后將廣安區(qū)綜治辦以及廣安區(qū)政府告上法院(成都商報曾報道)。昨日上午,此案在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原被告雙方圍繞少年是否是“救人溺水身亡”展開激烈辯論。
法庭上,黃家向法庭出示了新證據(jù),稱有2位當天最早到場的村民從唯一目擊者和生還者柏某某口中聽到,黃磊系救人溺亡。不過,被告方代理人提出質疑,稱同樣是這兩位村民,事后接受廣安區(qū)政法委、紀委的調查時,表示并沒聽到柏某某說這些話,而且,原告方為了取證還給3位參與打撈尸體的村民每人300元報酬。昨日的庭審持續(xù)了近5個小時,不過,法院未當庭宣判。
事件/回顧
溺水身亡還是救人溺亡?
同一證人說出兩種“真相”
2013年8月18日,廣安市廣安區(qū)石筍鎮(zhèn),17歲少年黃磊到同學柏某某家?guī)兔κ崭钏尽.斕煜挛?時許,黃利強便接到“兒子出事了”的電話。
與黃磊一同溺亡的,還有柏某某的表弟劉福萬。經(jīng)當?shù)叵嚓P部門協(xié)調,柏家給黃家補償了1萬元。作為當天唯一生還者柏某某,最先接受派出所問訊筆錄時,稱黃磊系不慎溺水死亡。但幾個月后,柏卻又改口,在QQ空間寫下日志,稱黃磊當天是因救落水的表弟而溺水身亡,其行為屬于見義勇為。
之后,黃家開始為兒子的“見義勇為”稱號四處奔走,但在同一證人口中的兩個“真相”面前,相關部門作出了“不予申報黃磊見義勇為”的答復意見書。之后,黃家將廣安區(qū)人民政府以及廣安區(qū)綜治辦告上法庭,請求撤銷此答復意見書,并請求重新作出“確認黃磊見義勇為”的意見。
新證據(jù)
少年是否救人被淹?再現(xiàn)“兩種說法”
在7月4日的庭審上,黃家代理人向法庭提交了諸多證明黃磊系救人溺亡的證據(jù),包括此前向媒體公布的柏某某QQ空間日志截圖,柏某某在日志中寫道:“我的表弟劉福萬因為不小心滑入水中……黃磊不顧一切地脫下鞋子跳入水中去救……我下去救他們,當我走到深一點地方的時候,就一下子滑了下去……黃磊推了我一把……我的身體借著推力游到了淺水的地方,我上岸后很快去找人救他們。”不過,被告方對這些證據(jù)持懷疑態(tài)度,指出柏某某寫日志是在黃家人“多次打電話,讓柏某某很煩”的情況下才寫的。
此外,黃家還在法庭上提交了一份新證據(jù):黃利強與幾位當天最早到達事發(fā)現(xiàn)場的村民的談話錄音文字記錄。這些文字記錄是黃磊去世一個多月后,黃利強重返事發(fā)現(xiàn)場找到村民們問到的說法。其中兩位村民的“說法”顯示:當天柏某某曾向他們提到過,是其表弟劉福萬先落水,黃磊去救被淹。另一位參與尸體打撈的黃姓村民稱,當?shù)貜V安區(qū)石筍鎮(zhèn)政府人員當天也曾趕到現(xiàn)場對柏某某進行問詢,柏某某的說法也是“小的孩子(劉福萬)先掉下去”。不過,黃家代理人何定全事后曾找當?shù)劓?zhèn)政府要求查看筆錄,但被告知該筆錄已經(jīng)遺失。鎮(zhèn)政府給出的解釋是“在年終清理資料時將此材料不慎丟失”。
對于黃家提出的新證言,被告方廣安區(qū)綜治辦代理人劉斌稱,廣安區(qū)政法委、紀委等相關部門事后也對上述幾位村民進行了詢問,但對方的說法卻是:當天并沒有聽到柏某某說“黃磊是去救人被淹”。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