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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下半年購買前一套房子時,燕郊樓市利好消息剛剛傳來,且該樓盤房源還算充足,張女士并不需要交排號費。
然而她想再投資買房時,房價已飆升,例如匯福·悅榕灣樓盤均價已賣至一萬六七,她覺得這個價格升值空間已經不大了,便將目光轉向這處均價1萬出頭的“第二選擇”。
這處樓盤距離北京較遠,且交房時間晚,但銷售人員表示購買者眾多,她只得交了4萬元排號,卻連“在什么號段都不知道”,還被告知,“排號的人多,交了錢也不一定能買到房子”。
匆忙間交錢,張女士更是沒有想到去核查一下這處樓盤的預售許可證到底下來沒有,銷售人員也沒有主動說明。
直到現在,張女士也沒能等來一個準信兒,更不知道就算排到時“房價會不會上漲”。她不知道這4萬元是否押對了,唯一稍感安慰的是,買不到房子這4萬還能全額退款。
不過與此同時匯福悅榕灣均價漲至一萬九,“如果當時買悅榕灣現在也賺了”,張女士又有些后悔。
業(yè)內
開發(fā)商可篩選有效客戶 并實現資金回籠
我愛我家市場研究院經理孔丹表示,收排號費其實是商家的一個“摸底行為”,在房源較少的情況下,通過收費可篩選出真正有意愿購房者。
但是,有些開發(fā)商會在未取獲得預售資質時便開始違規(guī)收取排號費。等真正有買房意向的人多了,開發(fā)商還可能會提高房價,購房者的利益很可能因此受損。
此外還有可能出現排號多于房源的情況,這樣可以填補“無心者排號不選房而留下的空當”,同時對開發(fā)商來說,排號費也是另一種“資金回籠”,存入銀行坐收利息。
房管局
無預售資質收錢屬違規(guī)
北京金棟律師事務所律師孫玲介紹,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企業(yè)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的費用。
今天上午記者致電三河市房管局,工作人員未予回應該問題,僅提供電話號碼,讓記者聯系廊坊市房管局辦公室。后者負責銷房收費的工作人員表示,若開發(fā)商未出示預售許可證且從房管局查明沒有預售資質的,提前收取款項行為均屬違規(guī)。若出現糾紛,購房者可到當地房管部門投訴。
孫玲建議,購房者應盡可能先查詢開發(fā)商的背景,了解清楚樓盤的預售信息,交費時也要與開發(fā)商簽訂詳細協議,將各種優(yōu)惠條件落在書面上,以使自己的利益得到保障。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