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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公共科目筆試劃定分數線
原標題: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劃定合格分數線
人民網北京1月9日電 記者今天從國家公務員局獲悉,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將于2016年1月10日公布。考生可在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http://bm.scs.gov.cn/2016)、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http://www.mohrss.gov.cn)或國家公務員局網站(http://www.scs.gov.cn)查詢考試成績。
據國家公務員局考試錄用司負責人介紹,今年劃定合格分數線時,既考慮到新錄用公務員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又兼顧了不同職位層次對公務員能力的不同要求,對中央、省(區(qū)、市)、市(地)和縣(區(qū))職位采取了分層劃線的方法,同時對西部地區(qū)和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職位予以一定的政策傾斜。
報考中央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11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60分。
報考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60分。
報考市(地)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zhí)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55分。
報考縣(區(qū))級及以下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zhí)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50分。
給予政策傾斜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
西部地區(qū)和艱苦邊遠地區(qū)(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廣西、四川、重慶、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等15個省區(qū)市)縣(區(qū))級及以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zhí)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45分。
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中央機關和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定向招錄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60分;報考市(地)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zhí)法類定向招錄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50分;報考縣(區(qū))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zhí)法類定向招錄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45分。
中央機關非通用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55分;市(地)級和縣(區(qū))級直屬機構非通用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45分。
中央機關和省級直屬機構特殊專業(yè)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50分;市(地)級和縣(區(qū))級直屬機構特殊專業(yè)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85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45分。銀監(jiān)會、證監(jiān)會特殊專業(yè)職位專業(yè)科目考試不低于45分。
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根據各職位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并面向社會統一公布。面試工作由各招錄機關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根據招考實施方案,面試工作將于今年3月底前完成。面試前,招錄機關將在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http://bm.scs.gov.cn/2016)上發(fā)布面試公告,載明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最低分數線、面試時間、面試地點、聯系方式以及其他須知事項。
對于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人數未達到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的部分職位,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在2016年1月和5月組織兩次公開調劑。
據了解,今年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對違反考試紀律的人員進行了嚴肅處理,并將有關人員情況記入了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庫。
此外,《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調劑公告》也同時發(fā)布,全文如下: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已經公布,部分職位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人數未達到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根據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需要面向社會公開調劑補充面試人選。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調劑的原則和條件
(一)調劑在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相同(即指報考人員應答的是同一類試卷)的職位之間進行;
(二)已進入首批面試名單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調劑;
(三)參加調劑的報考人員只能申請一個調劑職位;
(四)申請調劑的報考人員應當符合調劑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五)申請調劑的報考人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應當同時達到原報考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和擬調劑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
(六)進入首批調劑名單人員不再參加原報考職位的遞補。
二、 調劑程序及資格審查
(一)報考人員從即日起,可以登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http://bm.scs.gov.cn/2016)、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http://www.mohrss.gov.cn)或國家公務員局網站(http://www.scs.gov.cn),查詢調劑職位、調劑人數、考試類別、資格條件、招錄機關聯系方式等。
(二)2016年1月11日8:00至1月13日18:00期間,報考人員通過報名時的用戶名和密碼進入調劑網頁(http://bm.scs.gov.cn/tj2016),填報申請調劑的相關信息。報考人員對調劑職位所需專業(yè)、學歷、學位、資格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系。在遞交調劑申請時間結束之前,報考人員可以改變申請調劑的職位。
非網上報名的報考人員參加調劑時,請直接與擬申請調劑的招錄機關聯系,在2016年1月13日18:00前提交書面材料供招錄機關審核。
(三)2016年1月14日8:00至1月15日18:00,招錄機關對報考本機關(單位)的調劑申請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招錄機關按照報考人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相同的,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的成績排序。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都相同的,一并進入資格審查。調劑審查合格的人數達到規(guī)定的調劑人數后,招錄機關不再對其他人員做資格審查。
三、 查詢調劑結果
調劑結束后,將形成進入面試和專業(yè)科目筆試的人選名單,并在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和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上統一公布。2016年1月16日之后,報考人員可以登錄上述網站查詢調劑結果。
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公務員局
2016年1月9日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國考公共科目筆試 劃定分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