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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學原校長周文斌被判無期徒刑 受賄2000余萬
南昌大學原校長周文斌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今天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南昌大學原校長周文斌職務犯罪案作出一審宣判,數罪并罰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2年至2013年,周文斌在擔任華東地質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南昌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工程承建商、合作辦學商、設備供應商及部分教職工在項目承攬、合作、采購、任職、提拔、調動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人員財物,共計人民幣2111.8萬元、港幣30萬元、美元1萬元、韓元90萬元、購物卡2.4萬元、卡地亞手表一塊(價值3.86萬元)。
此外,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周文斌兩次個人決定挪用南昌大學公款人民幣共計5875萬元供他人進行營利活動。
法院認為,周文斌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構成受賄罪;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供他人進行營利活動,情節(jié)嚴重,構成挪用公款罪,且不具有刑法所規(guī)定的如實供述、真誠悔罪、積極退贓等情節(jié)。
據此,依法作出如下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周文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決定執(zhí)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扣押在案的人民幣1700余萬元、港幣10萬元等贓款贓物,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浾吖犍i 黃輝 通訊員王俊華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南昌大學原校長周文斌被判無期 南昌大學原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