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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殺死性侵妻子者被判無期 曾帶妻子逃亡8年
一次外出打工前,田仁信(中)與村里的伙伴合影。田仁信親屬供圖
一樁“故意殺人案”背后的法律爭議
貴州男子刀殺性侵妻子者被判無期,法律界激辯量刑及正當防衛(wèi)問題
目睹妻子被工友性侵,丈夫激憤之下?lián)]刀殺人。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對被告人的量刑是否過重?被告人殺人是否屬于正當防衛(wèi)?一年后被披露的這起舊案,卻引起全國法律界的熱議。當人性遭遇法律,當法律遭遇拷問,有專家認為,這起案件肯定會成為我國刑法史上的一個典型判例,在司法實踐中對公民正當防衛(wèi)權(quán)的認定、法院審慎判案等方面都有著現(xiàn)實的意義。
個子瘦小,皮膚黝黑,憔悴,沉默。37歲的羅梅蜷縮著身子,眉目低垂。她從不笑,多數(shù)時候,記者問一句,她要遲疑幾秒鐘才緩慢回答。
在這大山深處的貴州省德江縣泉口鎮(zhèn)新塘村,離家前的老房子已經(jīng)倒塌廢棄,羅梅帶著4個孩子借住在丈夫弟弟的家中,靠種田和親戚的救濟過活,4個孩子最大的女兒15歲,最小的兒子6歲。
按法院判決書的認定,9年前的2006年3月17日晚,在浙江溫州瑞安打工的羅梅,被同宿舍的工友張平不法侵害,丈夫田仁信激憤之下刀殺張平,后與羅梅踏上逃亡之路。2014年2月,田仁信投案自首,當年6月田仁信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羅梅并不清楚法院判決所稱的“不法侵害”,她一直堅稱自己當晚是被強奸。羅梅說,她現(xiàn)在最大的心愿是丈夫能減刑,早點出來,和她一起撫養(yǎng)孩子。
羅梅和記者談話時,7歲的娜娜和6歲的東東蹲在屋子角落里玩泥巴和蚯蚓,他們是羅梅夫婦逃亡過程中生下的孩子,沒有玩伴沒有玩具,隨著父母在大山里東躲西藏,喜歡玩泥巴和昆蟲。他們并不知道爸爸進了監(jiān)獄,羅梅告訴他們,爸爸出去打工了。
案發(fā):
目睹妻子被性侵 丈夫殺人
他從窗戶爬進屋子,看到妻子仰躺在床上,張平壓在羅梅的身上,羅梅還在反抗。張平看到田仁信進屋后,就從床上下來,并有提褲子的動作。
2006年2月,28歲的羅梅和丈夫田仁信到溫州瑞安市塘下鎮(zhèn)金太陽汽車裝修服務(wù)部打工。此前,生在貴州大山里的羅梅從沒走出過縣城,她20歲嫁給田仁信,生了兩個女兒。在她眼中,田仁信溫厚老實,挺會疼人,以前田仁信外出做建筑臨時工,會提前劈好柴,擔水把水缸灌滿。
來到溫州,夫妻倆住在公司在塘下鎮(zhèn)天穎西路為員工租住的集體宿舍里,他們住在三樓,10來平方米的屋里擺著三張床,羅梅夫妻睡一張床,同事張平睡一張床,按羅梅的描述,張平是貴州六盤水人,和他們是老鄉(xiāng),1.7米左右的身高,比較結(jié)實。
和丈夫以外的男人共住在一間房子里,羅梅總覺得別扭,但為了省每月幾百元的房租,羅梅沒有說什么。有幾次,張平趁田仁信不在,他跟羅梅開玩笑:“你長得好好看”、“我有點想你,讓我摸摸你。”
有一次,張平動手摸羅梅的胸,羅梅把張平推開跑出去,但她不敢跟丈夫講。田仁信比張平瘦小,她怕丈夫挨欺負。羅梅試探性地問過田仁信,能否搬出去住,但田仁信說,省省錢吧。
據(jù)羅梅的講述,2006年3月17日晚上11點多,田仁信被別人喊走離開宿舍,羅梅在床上睡覺。黑暗中,一個裸體的男子擠到床上,在她身上亂蹭。羅梅發(fā)現(xiàn)是張平后,拼命反抗,用手推張平。張平把羅梅的衣服撕開,一只手扼住羅梅的喉嚨,身子壓在羅梅身上。
“他強奸了我,壓在我身上做那事,前后有半個多小時。”羅梅說。
按羅梅的講述,張平對她實施了強奸行為。她當時拼命反抗,并大喊“救命,救命”。而在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中,并沒有采信羅梅所稱的強奸行為,對張平的行為定性為“性侵犯”,2015年6月18日,溫州中院在其官方微博中對此判決做的情況說明稱,僅能認定張某對羅某實施不法侵害,認定張某已強奸羅某的證據(jù)不足。因為案發(fā)8年后,羅某才指證張某強奸,但張某已經(jīng)死亡,現(xiàn)場沒有目擊證人,也沒有相關(guān)物證如被害人的精斑予以證實。
住在二樓的工友劉某、朱某等人曾作為證人向法庭作證。但幾名證人并沒有作證聽到羅梅喊“救命”的聲音。他們陳述的事實是,從田仁信和張平開始打斗后,才聽到了三樓的喊聲。
但妻子喊救命的聲音,田仁信聽到了。據(jù)田仁信自首后在警方的供述,當天零時左右,他返回宿舍,在屋子外面聽到妻子喊“救命、救命、不要、不要”,他從窗戶爬進屋子,看到妻子仰躺在床上,張平壓在羅梅的身上,羅梅還在反抗。張平看到田仁信進屋后,就從床上下來,并有提褲子的動作。
羅梅回憶,當時田仁信問羅梅:“是你自己愿意的,還是被強迫的?”羅梅一邊哭一邊回答“被強迫的。”田仁信氣憤當頭,和張平扭打在一起。
羅梅是現(xiàn)場的唯一目擊者,她告訴記者,是張平先拿出菜刀的。“因為我老公個子矮小,打不過張平。老公就撿起一個白酒瓶子砸張平。張平拿來一把菜刀,朝我老公揮。”
羅梅說,田仁信拿白酒瓶子砸中張平的頭部,刀從張平手中掉到地上,田仁信撿起刀,朝張平身上砍。“他當時可能失去理智,揮刀亂砍,我喊他,‘不要打了’。張平倒在地上,說,‘這樣打,不得行’。”
溫州中院的判決書稱,案發(fā)當晚12時許,住在二樓的工友劉某被三樓的吵架聲吵醒,聽到樓上田仁信說“太欺負人了”的話,后聽到張平呼喊救命,聽到三樓有人從樓梯往下跑的聲音。工友朱某也作證稱隱約聽到張平喊“你饒了我吧。”
羅梅說,張平倒在地上不能動,脖子上被砍了一個很大的口子,地上有一攤血,她不確定張平是否已經(jīng)死了,她和老公很害怕,就逃走了。
判決書顯示,據(jù)法醫(yī)鑒定,張平遭銳器多次砍擊,頭部、頸部、上肢等部位有20余刀痕,致使右頸總動脈、頸內(nèi)靜脈斷裂,由此引起大出血而死亡。
編輯:曾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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