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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媒體因報道世奢會被訴 個別記者遭刑事調(diào)查
刑事案件停滯后,毛歐陽坤開始進行民事訴訟。2013年3月、4月、12月,毛歐陽坤及世奢會北京國際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向《南方周末》和《新京報》發(fā)起了系列訴訟,《南方周末》報社共涉及3個名譽權案件,《新京報》涉及3個名譽權案件。
這并不是毛歐陽坤第一次起訴報社,早在2012年7月,毛歐陽坤就以個人名義起訴南方報業(yè)傳媒集團及記者陳中小路,但該案至今仍未開庭。
在2014年2月宣判的四起以世奢會北京國際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為主體的名譽權訴訟中,《南方周末》及《新京報》均被判定侵犯了世奢會北京公司的名譽權。
這四起訴訟中,《新京報》及《南方周末》出于保護線人的考慮,沒有提供相關的采訪錄音,也未說明匿名信源的身份,這使得王自強的證言顯得尤為重要。
在世奢會(北京)國際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訴南方報業(yè)傳媒集團案一審判決書中,法院認為,“原告主張涉案兩篇文章存在21處報道失實的地方,從文章的總體內(nèi)容來看,雖然大部分內(nèi)容經(jīng)過撰文記者本人的核實,但仍有內(nèi)容被告無法提供詳細的消息來源”。“在原告舉證證明了相關事實,尤其是庭審中原告的證人王自強自稱就是‘張帆’的情況下,被告仍然拒絕直接作出回應和反駁,讓本院實難采信相關爆料人員言論的真實性”。
就在宣判之前的2014年1月,毛歐陽坤又以個人名義將《南方周末》及《新京報》告上法庭,這一輪共涉及南方報業(yè)傳媒集團3起訴訟,《新京報》1起訴訟。
除去媒體和記者之外,毛歐陽坤還起訴了北京市工商局東城分局。
2013年7月,在舉行過聽證會之后,北京市工商局東城分局以世奢會(北京)國際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為由,吊銷了其營業(yè)執(zhí)照。
2013年9月,毛歐陽坤起訴北京市工商局東城分局,該案世奢會一審敗訴,二審裁定世奢會公司的上訴請求被駁回。
不過毛歐陽坤仍沒有放棄,他告訴記者,他的申訴已被受理,該案將在2014年6月29日在北京市二中院重審。
毛歐陽坤說:“其實我換個名字注冊不就行了?我為什么要跟它較勁?因為里面有冤情啊!”
爆料人仍在被取保候?qū)?/p>
從2012年5月參與質(zhì)疑世奢會開始,“花總”先后被牽扯進了3個刑事案件,直到現(xiàn)在,他還處于取保候?qū)彽臓顟B(tài)。
2012年6月8日(周五),毛歐陽坤向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歐陽路派出所報案,稱遭敲詐勒索。6月11日(周一),虹口分局出具了立案決定書。
毛歐陽坤將這份立案決定書和歐陽路派出所出具的將“花總”列為犯罪嫌疑人的協(xié)助調(diào)查函發(fā)給了許多媒體,表示世奢會受到了敲詐勒索。毛歐陽坤當時稱,有人給他發(fā)來匿名郵件,索要30萬元公關費以停止網(wǎng)絡攻擊,并在郵件中附上了10多個銀行賬戶。
“花總”真名吳東,當時在上海開公司。得知自己被立案后,他覺得很奇怪:“我當時是在長寧區(qū),為什么是虹口公安立案?而且周五報案,周末法制科休息,周一就能立案,太快了。”
因為警方一直沒有聯(lián)系“花總”,“花總”便通過私信與上海警方多次聯(lián)系,希望見面溝通案情。直到7月,雙方約定在上海面談。
編輯:付鵬
關鍵詞:記者 世奢會 調(diào)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