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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今日召開 呼格案平反成工作亮點
原標題: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今日召開 媒體盤點去年亮點
今天,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
回眸2014年的政法工作,“依法治國”、“改革創(chuàng)新”是關鍵詞。“北上廣”設立了知識產權法院、最高法在深圳和沈陽設立巡回法庭、“獵狐2014”海外追逃、呼格吉勒圖案再審宣告無罪……這一系列的舉措,都顯示全國政法機關在奮力推進著法治中國建設。
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召開之際,本報梳理去年全國政法工作八大亮點。
京華時報記者裴曉蘭楊鳳臨
亮點1
司法改革
最高法設巡回法庭
2014年11月6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率先掛牌成立。12月16日、28日,廣州和上海知識產權法院相繼成立。
2014年12月,最高法在廣東省深圳市和遼寧省沈陽市設立第一和第二巡回法庭。12月28日,劉貴祥、胡云騰被任命為最高法第一、二巡回法庭庭長。
【聲音】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在剛剛成立的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調研時指出,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成立是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成果,標志著中國知識產權保護進入新階段。
胡云騰接受記者采訪時曾表示,“由最高法巡回法庭來審理跨行政區(qū)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一方面有利于避免地方保護主義干擾,保證案件審判更加公平公正;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最高法本部從繁重的審判工作中解脫出來,騰出更多精力研究制定司法解釋、出臺司法政策,更好地發(fā)揮司法引領社會公正的作用,更好地行使對全國各地法院的監(jiān)督指導職能。”
亮點2
糾正錯案
“呼格”案平反昭雪
1996年,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4·9”奸殺案的兇手。案發(fā)62天后,法院判呼格吉勒圖死刑,立即執(zhí)行。2005年年末,趙志紅落網并交代“4·9”命案是他所為。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圖案進入再審程序。12月15日,內蒙古高院對再審判決宣告呼格吉勒圖無罪,之后啟動追責程序和國家賠償。2014年12月19日,內蒙古公、檢、法等部門啟動呼格吉勒圖案的追責調查程序。12月30日,內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決定支付李三仁、尚愛云國家賠償金共計2059621.40元。
【聲音】
法學專家、司法部研究室原主任王公義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冤假錯案的發(fā)生,主要原因有法治概念不強,人權保障概念不強,以及案件管理不科學。建立完善錯案責任追究機制,應以法律規(guī)定來制約,以機制來制約機構,以體制監(jiān)督,在建立制度、完善制度、執(zhí)行制度上下功夫。
亮點3
減刑假釋
嚴防以權以錢贖身
原廣東健力寶集團董事長、總裁張海一審被判15年有期徒刑。關押不到6年時,他通過多次違法減刑提前出獄。像張海這樣的案例并非孤立,針對“有錢人”、“有權人”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問題,全國檢察機關開展專項活動。截至去年8月,全國檢察機關已建議將711名罪犯收監(jiān)執(zhí)行,其中原廳局級以上職務犯罪罪犯76人;共發(fā)現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案件線索428件。
【聲音】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表示,減刑假釋司法腐敗問題的關鍵點在于監(jiān)獄是比較封閉的,因此監(jiān)管人員相對強勢。相似的案例還有很多,要么用錢開道,要么用權力關系開道,為的就是實現減刑或保外就醫(yī),而這樣的空子隨著一系列司法程序的越發(fā)嚴格,正在變得越來越窄。
亮點4
海外追逃
獵狐行動抓逃680人
2014年7月至12月底,公安部組織全國公安機關開展了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專項行動,代號“獵狐2014”。截至2014年12月31日,“獵狐2014”專項行動共抓獲外逃經濟犯罪人員680名,其中投案自首390名。公安機關共派出70余個境外緝捕組,抓獲的逃犯涉及69個國家和地區(qū)。
【聲音】
2014年10月10日,公安部聯合最高法、最高檢、外交部發(fā)布了《關于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還與最高檢聯合下發(fā)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與檢察機關密切協作,開展對職務犯罪境外逃犯的緝捕工作。“獵狐2014”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副組長孟慶豐稱,《通告》在獵狐行動中發(fā)揮了重要作用,投案自首的390名逃犯中,有332人是在通告發(fā)布后自首的。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中央政法工作會議 呼格案 依法治國 獵狐2014 巡回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