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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廣巨額公積金沉睡 被指成“劫貧濟富”工具
2008年全國公積金繳存余額1200多億 前年北上廣公積金沉睡率10%~15% 高結(jié)余導致高貶值
2014年2月,廣州政協(xié)委員曹志偉在廣州兩會上炮轟住房公積金沉睡,高結(jié)余導致高貶值、住房公積金成“劫貧濟富”工具等6宗罪。
近年來,對住房公積金的詬病也越來越多,“公積金不姓公”、“公積金提取難,增值少”……與此同時,住房公積金自我修正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修訂草案稿在馬年伊始卻再次“爽約”。
此前,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公布,截至2008年年末,全國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高達12116.24億元,住房公積金使用率為72.81%,住房公積金運用率為53.54%,都呈下降趨勢。
2010~2012年,房價處于高位的北上廣,住房公積金累計繳存余額持續(xù)走高。2012年,北京、上海高達1800多億元,廣州880多億元,三地公積金的沉睡率在10%~15%之間。
一方面房價居高不下,另一方面住房公積金卻提取難,高結(jié)余下高貶值,喚醒沉睡的公積金,讓居者有其屋成為廣大市民的心聲。
“繳費者得了病之后無法用自己的公積金作為救命錢,倘若有幸病死了,恭喜你,可以提取公積金買墓地,而且是一次性提取。”廣州兩會期間,曹志偉一語驚人,道出住房公積金繳納者“交錢容易提取難”的困境。
公積金設計初衷改變
全國公積金使用率72.81%
上世紀90年代末,我國開始住房商品化的改革。與此同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于 1999年4月發(fā)布。3年后的2002年,該條例進行了首次修訂。
住房公積金的設計初衷是“高收入者不補貼,中低收入者較少補貼,最低收入者較多補貼”,為的是讓普通職工特別是中低收入家庭買得起房、住得上房。
外經(jīng)貿(mào)大學副教授李長安撰文說,“從十多年的具體實踐來看,住房公積金制度在促進城鎮(zhèn)住房建設,提高城鎮(zhèn)居民的居住水平方面,應該說還是發(fā)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據(jù)統(tǒng)計,截至2011年,我國住房公積金繳存已經(jīng)覆蓋了約78%的城鎮(zhèn)職工。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卻認為,當年房改的初衷并沒有實現(xiàn),“后來它變了,走向了市場化、產(chǎn)業(yè)化的道路。”
唐鈞解釋說,初衷未實現(xiàn)是因為考慮不周,我國住房公積金是學新加坡,“新加坡是拿積存下來的養(yǎng)老金去做這個事,因為養(yǎng)老金要增值保值也很困難,最可靠的是借錢給大家買房,如此一來一箭雙雕。”他說,我國是把養(yǎng)老金和住房公積金完全分開,養(yǎng)老金意味著幾十年之后才能拿出來,不如新加坡用于貸款買房來實現(xiàn)增值、保值。
不管如何,住房公積金提取門檻高,大量沉睡、使用率不高卻是不爭的事實。2008年,住建部公布稱,個人住房貸款增幅趨緩,而繳存余額穩(wěn)定增長。
2008年年末,住房公積金使用率(個人提取總額、個人貸款余額與購買國債余額之和占繳存總額的比例)為72.81%,同比降低1.78個百分點。住房公積金運用率(個人貸款余額與購買國債余額之和占繳存余額的比例)為53.54%,同比降低3.51個百分點。
對于住房公積金存在的問題,官方也在試圖修正,2012年和2013年住建部均提出在當年度內(nèi)完成《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草案稿”的修訂工作,并上報國務院法制辦,但《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的草案稿在馬年伊始再次“爽約”。這已經(jīng)是住房公積金修法連續(xù)兩年推遲。
編輯:付鵬
關(guān)鍵詞:公積金 住房 提取 沉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