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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放消費券,不能全看誰手快
疫情好轉后,我國不少地方通過發(fā)放消費券等形式促進消費,提振社會經濟信心,取得了良好成效。
各地消費券的發(fā)放,都采取了“線上發(fā)放,多輪交替,送完為止”的方式。不同的發(fā)放輪次,針對不同的刺激需求,有的針對購物,有的針對餐飲,有的針對旅游,哪個行業(yè)需要刺激消費,電子消費券就發(fā)放到哪里。每次發(fā)放的數量都有限額,政府會事先公告,提醒市民按時領取。
消費券每次發(fā)放數量有限,吸引廣大民眾參與,很快被一搶而空。如4月20日晚8點杭州發(fā)放第五輪消費券,僅用了105秒就被“秒光”,可見受歡迎程度。其他地方的情形大抵也是如此。
電子消費券對于刺激消費當然是有好處的。但是,消費券要靠在手機上搶,就產生了一個問題:雖然這樣比較便利,可以節(jié)約成本,可以精準判斷申領的人群,但是,如果一個人不太懂得使用智能手機,就等于從一開始被排除在外。
從道理上來說,消費券只要在當地的人都可以申領,但實際上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領到,最后成了拼手速的技術活。這樣,消費券難免成為只是針對部分人群的優(yōu)惠政策,這部分人手機快、網速好——這可能也代表他們具有更好的經濟條件。
那些沒有能力搶或搶不到消費券的人,恰恰可能是更需要消費券的人,是政府優(yōu)惠政策不該遺忘的群體?,F(xiàn)如今,沒有智能手機或不懂得操作的人,大多是老人、視障人士以及部分困難群體,他們成了申領電子消費券的“困難人群”。
有人說,這是政府刺激消費的一種方式,跟平時的困難群眾補助有所區(qū)別。但是,政府刺激消費的優(yōu)惠,也不能遺忘弱勢群體,他們更需要有優(yōu)惠的消費。從政策層面上,應對他們有所考慮,并采取針對性措施,改變“消費券基本靠搶”的單一方式,照顧到不同人群的需要,盡可能公平地把消費補助發(fā)放到位。
消費券政府優(yōu)惠措施,在追求效率的同時也要兼顧公平,公平甚至是效率的前提。消費券的資金來自公共財政,這就更應遵循公共行政的理念,讓公平公正的陽光灑在每一個人的頭上。
把好事辦得更好,這是發(fā)放消費券同樣應當追求的目標。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消費 發(fā)放 全看 看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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