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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zhàn)“疫”吃勁時,還需注意提防這些騙局“冒頭”
新華社北京3月1日電題:戰(zhàn)“疫”吃勁時,還需注意提防這些騙局“冒頭”
新華社記者烏夢達、樊攀、魯暢
及時化解、依法嚴懲在疫情防控中出現的苗頭性、趨勢性問題及擾亂醫(yī)療秩序、防疫秩序、市場秩序、社會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是當前戰(zhàn)“疫”吃勁階段的重要工作。
新華社記者調查發(fā)現,疫情發(fā)生以來,謊稱有防疫物資騙錢、冒充“感染者”博“同情”、售賣假口罩、偽慈善“冒頭”等電信網絡詐騙手段“花樣翻新”。警方提醒,當前仍需提高警惕,謹防受騙。
涉疫情詐騙多發(fā) 各方發(fā)力打擊
“24萬元被騙走了!”近日,北京某醫(yī)療器械公司工作人員張某報案稱因公司急需購買防護服、體溫槍等醫(yī)療用品,他向聲稱“有現貨渠道”的王某某轉賬24萬元。此后王某某卻以各種理由拖延供貨,令張某驚覺被騙。接到報案后,北京市東城公安分局刑偵支隊很快將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獲。
記者從警方了解到,王某某所謂的醫(yī)用防護服、體溫槍供貨渠道均為虛構,騙取的錢款均被其個人使用。目前,王某某因涉嫌詐騙罪被北京東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新冠肺炎疫情發(fā)生以來,有不法分子利用民眾、企業(yè)急于購置口罩、消毒液等醫(yī)療防護用品的需求,或者積極表達愛心、希望參與捐贈活動的心理,在社交平臺或網站上發(fā)布虛假信息,騙取錢財。
公安部國家反詐中心的數據顯示,截至2月29日20時,全國公安機關累計偵破利用疫情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案件9517起,累計涉案金額超過2.73億元。
互聯網平臺在反詐騙工作中發(fā)揮了積極作用。截至2月27日24時,騰訊110聯合騰訊守護者計劃協助警方進行線下打擊抓獲詐騙嫌疑人2659名,偵破案件6248起;在阿里安全錢盾反詐實驗室協助下,廣東警方3日內破獲一起涉案金額百萬元的電信詐騙案件。
詐騙手法涉多個民生領域
虛假售賣口罩、藥品,冒充慈善機構,利用交通、旅游平臺行騙……記者梳理發(fā)現,疫情期間的詐騙手法涉及多個民生領域。
——虛假售賣口罩、藥品。為買口罩轉賬20萬元后換來一條絲巾、買口罩匯款后竟被商家拉黑、預付定金后約好線下交易體溫槍卻“貨財兩空”……騰訊110平臺負責人袁成艷介紹,疫情以來聲稱“可代購或屯有N95型醫(yī)用口罩”的虛假售賣口罩詐騙在所有詐騙類型中占比最高,超過八成。
——以慈善之名,行詐騙之實。廣東省反詐中心負責人介紹,有詐騙分子通過微信、QQ、社交網站等多種方式,冒用紅十字會、慈善會等民政慈善組織,向群眾發(fā)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獻愛心”的虛假捐款信息,利用群眾的同情心進行詐騙。日前,廣東省揭陽市的林先生通過微信公眾號“武漢市慈善會”發(fā)送的二維碼掃碼轉賬捐款500元后發(fā)現,其轉賬賬號其實為私人銀行賬號,并非武漢市慈善會官方銀行賬號。
——利用交通、旅游平臺行騙。不法分子以“航班/列車因控制疫情被取消,辦理退改簽可獲賠償”為借口,或以疫情影響旅行合同取消、酒店押金退還、快遞滯留補償或取消郵寄退費等為理由,誘導受害人點擊虛假退票網址、撥打虛假客服電話并提供銀行卡賬號密碼、驗證碼等敏感信息,進而盜取受害人銀行卡中財產。
——冒充“感染者”或“感染者親屬”行騙。“我是一名17歲的高中生,現在在醫(yī)院,已經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我這輩子沒什么遠大夢想,就想……”有不法分子通過謊稱自己是感染者方式行騙。此外,還有一些不法分子冒充學校或公司工作人員,以孩子或親屬已感染新冠肺炎急需“住院費”為由,騙取錢財。
此外記者還發(fā)現,冒充班主任騙取學雜費、以提供醫(yī)院床位為名騙取“中介費”、以運送防疫物資為由騙取網約貨運司機定金等詐騙手段時有發(fā)生。
專家:務必從正規(guī)渠道購買防疫用品 嚴格管理微信群
國家反詐中心提醒,購買防疫用品或藥物以及愛心捐贈時,一定要通過正規(guī)渠道;不要點擊陌生號碼發(fā)來的網站,遇到退改簽信息,需與官方核實確認。
“國家對新型冠狀病毒治療實行免費醫(yī)療,涉及轉賬等事項務必保持謹慎,多方核實后再做決定。”廣東省反詐中心負責人表示,希望有就診需要的患者切勿“病急亂投醫(yī)”,同時建議教育工作者加強相關互聯網群組管理,提防不法分子混入行騙。
“用戶還可通過登錄微信‘騰訊110’小程序,通過‘我要舉報’選擇舉報類型,提交完整證據及截圖,如果坐實違規(guī),騰訊平臺將對違規(guī)賬號進行線上打擊。”袁成艷說,相關舉報線索結合平臺大數據能力將形成團伙信息,騰訊110團伙挖掘團隊會對各類網絡違法違規(guī)線索及特征進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協助警方實施線下打擊。
記者了解到,當前各地警方正針對此類違法犯罪活動加大打擊力度。北京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警方將依法嚴厲打擊涉疫情防護物資違法犯罪活動,特別是將制售假冒偽劣防護物資、非法經營、以售賣口罩等防護物資為名實施詐騙等涉疫情犯罪作為打擊重點,對違法犯罪活動及時發(fā)現、堅決打擊,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保障。(完)
編輯:李澤杰
關鍵詞:詐騙 疫情 口罩 吃勁 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