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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明代家具的歷史真相
明代漆飾家具與明式硬木家具都是璀璨的古代物質文化遺產,只有科學、客觀地加以認識和研究,才能更好地繼承弘揚華夏民族優(yōu)秀的傳統(tǒng)工藝和文化藝術。
在大多數人眼里,明代家具是中國古典家具的頂峰,而黃花梨家具是明代家具的杰出代表。而事實上,明朝的皇室貴族和文人士大夫階層并不特別鐘情于使用黃花梨、紫檀等硬木制作家具,這些材質的家具只占明代上層社會家具中的一小部分,其等級和價值也并不是最高的。
明代家具并非以黃花梨木為主
明朝萬歷皇帝朱翊鈞奢侈無度,在打造器物玩好方面尤其出手闊綽。據《工部廠庫須知》記載:萬歷十二年(1584年),“御前傳出紅殼面揭帖一本,傳造龍鳳拔步床、一字床、四柱帳架床、梳背坐床各十張,地平、御踏等俱全。合用物件除會有鷹平木一千三百根外,其召買六項計銀三萬一千九百二十六兩,工匠銀六百七十五兩五錢?!?/p>
這一數目龐大的“鷹平木”查無樹種,究竟是什么木頭?原來在古文的讀法上,鷹平木應頓讀為“鷹、平木”,即鷹架、平頭杉木的簡稱。據明人賀仲軾在《兩宮鼎建記》中記載:萬歷朝在重建被火災焚毀的乾清、坤寧兩宮時,“議買杉木,照得鷹、平、條、槀等木大工必用”,這也佐證了鷹平木就是杉木材料的規(guī)格名稱。
杉樹為常綠喬木,高可達三十米以上,產于長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區(qū)。明朝時,為了便于儲運,大木一般分兩段取材,從根部至中部截取的部分稱“平頭杉木”,其兩端的粗細相差不多,可做梁、柱等;從中部至樹梢的部分稱“鷹架杉木”,其梢端較細,可做腳手架(古稱“鷹架”)等。所以,同等標號的杉木圓材,后者的圍徑比前者都要小一些,售價也低于前者。例如,平頭杉木的一號者長三丈七尺,圍三尺,每根值銀三兩九錢五分;鷹架杉木的一號者則長三丈,圍二尺一寸五分,每根值銀一兩二錢,以此類推。
杉木在明朝時分油杉、香杉、土杉等品種,木色淡黃或白,質細紋直,有香氣驅蟲,較耐朽防蛀,易于加工,為軟木之良材。其比重輕,灰蔴附著性強,縮脹率低和不易翹曲開裂的特點,尤其適合于制作灰蔴底漆飾家具的胎骨。杉、楠兩種木材皆為明朝主要的皇木品種,但就宮廷家具的用材比重而言,則以杉木為首。這一千三百根鷹平木還只是特別增撥的,常例的宮廷家具用材主要為杉木板枋,均經大運河從南方運來,系由留都南京的工部衙門負責采買并起運至京師。
明朝時的通州運河碼頭建有皇木廠做為倉儲。據《大明會典》記載:“司禮監(jiān)御作房成造書畫柜匣等項杉木板枋,每年兩次,每運六百塊,如御用監(jiān)例。”這一記載在萬歷晚期編撰的《工部廠庫須知》中得到佐證:“司禮監(jiān)成造……其板枋六百塊,至今每年仍舊起運?!泵鞒瘜m廷的司禮監(jiān)年年都要差官去南京的工部廠庫抽取杉木板枋,每年分兩次解運,由南京工部撥船運抵通州張家灣,再用車載轉運至該監(jiān),僅運費就需銀四百五十兩,成本相當之高。“每運六百塊”,即使保守地按每年運六百塊計算,僅司禮、御用兩監(jiān)就共運杉木板枋達一千二百塊之多,構成了“上用”(指御前使用)家具的主要用材。明朝負責修理宮廷家具的內官監(jiān)所領取的木材品種也可以證實這一點,據《大明會典》記載:“內官監(jiān)修理年例、月例家伙物件,每年一次,杉木一百二十根、榆木八十根、散木二十根、杉木連二板枋八十塊、椴木四十根?!?/p>
綜上所述,關于明朝宮廷家具大都以硬木,特別是黃花梨木制作的說法其實是錯誤的。明朝宮廷一般并不向商人召買硬木,主要來源是指定廣東省按年入貢,而貢木的數量很少,并不側重于黃花梨木。萬歷年間的歲貢額據《工部廠庫須知》記載:“廣東布政司每年應解……胭脂木十段、花梨木十段、南棗木十段、紫榆木(紫檀的別名)十段……送御用監(jiān)交收?!睋砻魈O(jiān)劉若愚撰寫的《酌中志》記載,御用監(jiān)內擅長雕刻的佛作負責硬木器物的制作。從入貢明宮的硬木數量分析,制作應以小型器物為主,家具的數量不多,藝術風格注重精雕細琢。那些所謂明朝宮廷每年派官員去南洋大肆采購黃花梨、紫檀的說法,源自于民國年間古玩商的臆造。明朝宮廷也并未大肆地砍伐海南島的黃花梨資源,相反,據《明神宗實錄》記載,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明廷在平定了海南島黎族起義之后,萬歷皇帝詔準兩廣總督張鳴岡在島內豎牌明示,嚴禁地方官員對包括花梨木在內的各種黎鄉(xiāng)自然資源進行“無藝之征”,傳諭“著實舉行,以圖久安”。清代早期來華的俄國特使尼古拉所寫的《中國漫記》一書,在關于海南島(當時尚為南明勢力所控制)的行文中沒有列入花梨木,亦可印證禁令的成效。
明式家具不能作為斷代的標準
由于明代硬木家具的流行起步較晚以及清初南方頻繁的拉鋸戰(zhàn)損毀所致,我們今天所看到的絕大多數明式黃花梨等硬木家具,雖稱為明式家具,但卻并不是明代后期制作的家具,甚至還要晚于清代早期。
明式家具的許多經典造型和紋飾都是明代家具中所沒有出現或者流行過的。明人的家居陳設比較疏朗,家具的體量相對偏小,造型設計注重移動使用和一器多用,流行簡潔牢固的腿間直棖和高拱頂牙式羅鍋棖,下移式羅鍋棖比較少,羅鍋棖的拱度大,用料較粗壯,三角支撐的意識明顯。清人的家居陳設逐漸密集,家具的體量增高變大,造型設計趨于固定使用和功能細化,明式家具中常見的小拱度下移式羅鍋棖和羅鍋棖加矮老、卡子花等造型富于裝飾性,主要在清代流行。明代時還沒有流行劈料圓裹圓的家具,這種造型是清代蘇作明式家具的流行款式。明代家具的三彎腿比較舒展,清作明式家具的三彎腿常作垂直微拐。明代家具的內翻式馬蹄足比較矮扁,清作明式家具的內翻式馬蹄足逐漸變高。
此外,在紋飾方面,明作的卷草紋粗獷寫實,清作的卷草紋細柔抽象。明作的龍發(fā)多上揚,清作的龍發(fā)多散披。明作的麒麟紋多蜷臥或僅前肢立起,清作的麒麟紋多四肢站立。明作的透雕比較圓轉樸實,清作的透雕趨于方折纖細。在銅飾件方面,明作的鎖插多為象鼻形、方形,面葉多為條形、長方形,拉手多為環(huán)形,提手的兩端一般向外撇出。清作的鎖插多為如意形,面葉多為圓形、菱花形,拉手的花式繁多,提手的兩端一般向內彎曲。
上面所述是明代家具的普遍特征,但出現早于流行,清代家具的某些特征最初生成于明代。且以黃花梨為代表的明式家具和以紫檀為代表的清式家具之間的歷史分野,并不在明清兩代之交,而應在乾隆十年(1745年)左右,乾隆皇帝開始酷嗜雕刻繁縟的紫檀家具,從而引領了清中期上層社會家具的發(fā)展方向。因而,明式家具只是藝術概念,不能作為斷代的標準。我們應該正確地理解“十清不及一明”的意義,明式并非明代。
髹飾家具是當時身份地位的象征
明朝建國初期,開國皇帝朱元璋即規(guī)定了嚴格的服飾、建筑、器用等級制度,皇室壟斷著最高級別的家具漆飾特權。做為祖制,以后明朝的歷代宮廷一直以使用大漆髹飾家具(以下簡稱漆飾家具)為主,設置了大規(guī)模、多工種的宮廷漆作。明朝的國姓為朱,又因創(chuàng)建于南方,以火德王,故極為尊崇紅色,一至四品的高官俱穿緋(即紅色)袍,朝廷、衙署的家具多用朱紅漆。根據明宮的檔案文獻《工部廠庫須知》(明·何士晉撰)記載,每年四川省都要向皇室進貢制作宮廷家具的朱紅漆顏料川二硃達兩百斤之多。明朝官員以及庶民的家具,其漆色和紋飾均有限制,據明朝弘治年間李東陽編撰,萬歷年間申時行重修的《大明會典》卷六十二記載:“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公、侯及以下官員)木器并不許用朱紅及抹金、描金、雕琢龍鳳紋。”……“又令官員床面、屏風、槅子并用雜色漆飾(例如朱、黑雙色漆間用),不許雕刻龍鳳紋并金飾、朱漆?!?/p>
明朝后期的隆慶、萬歷年間,用各種硬木制作的家具開始在蘇州、松江一帶民間的紈绔豪奢階層流行,但其價值地位一般并不及高檔的漆飾家具。參與制作宮廷漆飾家具設有御用監(jiān)、司禮監(jiān)御前作、內官監(jiān)油漆作以及司設監(jiān)等多處。此外,還有兼做宮廷膳宴家具的光祿寺和專做剔紅漆器的果園廠等等,可謂規(guī)模龐大,工藝齊全。
而明朝的文人士大夫階層同樣極為崇尚漆飾家具,在《天水冰山錄》、《金瓶梅詞話》等文獻著作中有很多關于漆飾家具的記載,卻很少或幾乎未提到硬木家具。根據《天水冰山錄》記載:嚴嵩府宅中共有多達八千四百八十六件家具,以漆飾為主,涉及硬木的基本是小物件,家具中僅有“素漆(按:髹漆后未加紋飾)、花梨木等涼床四十張,每張估價銀一兩?!被ɡ婺緵龃埠退仄釠龃驳淖冑u價格是相等的,均屬于中等檔次。與之相比,帶描金的漆涼床每張則估價為銀二兩五錢,高出近兩倍。晚明蘇州的著名鑒賞家文震亨在《長物志》一書里,最為推崇的是古黑漆斷紋家具和明朝的內府填漆家具。
可見,當時擁有和使用全朱紅的漆飾家具是身份與地位的象征,民間也不乏有使用丹紅、礬紅等近似于朱紅的油漆髹飾家具。明代中期以后,法紀逐漸松弛,高官士族都以擁有朱紅漆家具為榮。萬歷年間的刻本《金瓶梅詞話》第四十五回,描寫西門慶購買了白皇親家的兩架朱紅漆架子銅鑼銅鼓,幫閑清客應伯爵吹捧說:“朱紅彩漆,都照依官司里的樣范。”說明這兩架朱紅漆銅鑼銅鼓原來屬于民間禁用的禮器。明代漆飾家具要比明式硬木家具少得多,目前市場價格遠低于收藏價值,具有較好的升值空間。
編輯:楊嵐
關鍵詞:家具 明代 明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