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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吉府公布翻船事故賠償方案:賠付每名遇難者210萬泰銖
中新社泰國普吉7月10日電 (記者 王國安)泰國普吉府副府尹塔文瓦(Thavornwat Kongkaew)10日在普吉哇集拉醫(yī)院與有關(guān)部門舉行會議,討論普吉游船傾覆事故賠償事宜。根據(jù)方案,擬對每名事故遇難者賠償210萬泰銖(1元人民幣約合5泰銖),對傷者每人最高賠償101.5萬泰銖。
按照這一方案,遇難者家屬可獲得的賠償包括:泰國旅游和體育部賠付100萬泰銖,游船乘客意外險10萬泰銖,游客意外險100萬泰銖,合計210萬泰銖。
普吉府官員稱,遇難者的合法親屬才可以獲得這部分賠償金。至于傷者在泰國期間的治療費(fèi)用,則將從其賠償金中相應(yīng)扣除。
此前,泰國旅游和體育部于9日召開會議,批準(zhǔn)本部門關(guān)于普吉翻船事故賠償預(yù)算共計6390萬泰銖。
當(dāng)?shù)貢r間5日下午,兩艘游船在返回普吉島途中突遇特大暴風(fēng)雨發(fā)生傾覆事故,兩船上當(dāng)時共有122名中國游客,獲救75名,船上其他中國游客大部分已證實遇難。
編輯:曾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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