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廣西一國企原副總經(jīng)理被控涉嫌受賄逾千萬受審
中新網(wǎng)柳州6月8日電 (覃柳蘇)6月8日,廣西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廣西華錫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經(jīng)理姚文治被控受賄罪一案。
柳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姚文治于2002年至2016年期間,利用其擔任柳州華錫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jīng)理、廣西華錫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jīng)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或個人在產(chǎn)品采購、銷售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錢款,共計人民幣1176萬元、港幣5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姚文治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采用多媒體等形式出示了相關證據(jù),姚文治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姚文治在最后陳述時流下了懺悔的淚水。進行了最后陳述。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當天上午,柳州市20余名黨員干部集體旁聽了此次庭審。此次庭審旁聽活動是柳州中院貫徹落實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區(qū)黨委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zhí)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常規(guī)動作之一,是柳州中院普法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柳州中院進一步拓展刑事審判職能,篩選典型的職務犯罪案件,積極組織庭審旁聽活動,以案普法、以案明紀,通過發(fā)揮庭審教育功能,讓訴訟庭審變成法制宣傳的課堂,進一步筑牢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干部職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有效預防職務犯罪。(完)
編輯:秦云
關鍵詞:廣西 受賄 姚文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