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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渭南一女生遭遇校園暴力 爺爺勸阻被打落牙齒
這段手機拍攝的視頻,總長5分35秒。視頻中,一名身穿校服的女孩,不斷被幾個人毆打,施暴者一邊對她扇耳光、用腳踢,一邊辱罵,言語中反復提到了錢。
:我是要錢的人,不拿錢哄人家誰呢,你想咋呢。
施暴者
視頻中除了被打的女孩樂樂之外,一共出現(xiàn)了三個人,其中兩名女孩,一名男孩,毆打過程中,三人之間還在對話。
:不敢打得耳膜穿孔了,上次把某某都打得耳膜穿孔了。
涉案人員
一周三次遭毆打 爺爺勸阻也被打傷
調(diào)查得知,這段視頻拍攝于今年10月15號,拍攝地點是陜西渭南城區(qū)一處地下停車場,是誰在對她實施暴力侵害?原因是什么?記者找到了樂樂和她的家人,據(jù)樂樂說,不止這一次,在之后的一周內(nèi),她又被毆打了兩次,連她的爺爺也在勸阻時被打傷。
樂樂的爺爺張師傅告訴記者,10月15號樂樂第一次被打,他并不知情;10月20號,樂樂在第二次被打之后,才將實情告訴了他,但他以為是孩子之間的玩鬧,并沒有放在心上。結(jié)果10月21號,有4名與樂樂同齡的孩子,居然找到了他們家門口,再次對樂樂大打出手。
受害人樂樂的爺爺 張師傅:娃讓人家打了以后跑回到家里邊,我在門口他們有兩個男的兩個女的,我就問誰剛才打我娃,就這樣問他們,他們就說你說話你手指什么,我說你打我娃我還不敢指你,他們就拿拳頭打我。下面這個牙齒掉了,上面兩顆牙齒松動了。
那么,是誰在對樂樂實施暴力侵害呢?據(jù)樂樂說,從去年開始,她認識了一個 比她高一個年級的女孩,這個女孩伙同他人 時不時就問她要錢,不給錢就威脅,9月份起,這些人就經(jīng)常毆打她。
受害人 樂樂:前前后后一個人要了100多元,另一個人要了200多。這些錢我們借我們朋友的 都沒有給他們還,他們說如果不給他們錢,就打我,反正就是不讓我好過。
記者:這個事情你給老師或者家長反映過沒有?
受害人 樂樂:沒有。他們當時不讓我給家人說,如果家人或者是老師知道,他們就不讓我好過。我害怕告訴老師或者家長,或者是報警,讓他們知道,他們可能就再次打我。
共抓獲9人 4人因涉嫌搶劫罪被刑拘
10月21號,在樂樂那一周第三次被打之后,她的爺爺報了警。渭南公安局臨渭分局 經(jīng)過一個多月的調(diào)查取證,于11月30號,將涉嫌對樂樂實施暴力侵害的9個人抓獲歸案,目前其中4人已因涉嫌搶劫罪,被刑事拘留。
渭南公安局臨渭分局杜橋派出所副所長 劉堯:10月15日這次是受害人被4名犯罪嫌疑人,在渭南城區(qū)一個地下停車場毆打、脫衣、錄像并且非法劫取財物。10月20日這個受害人是被這個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人,在渭南城區(qū)的另一個地下停車場脫衣、毆打、拍照,但是不同的是這次沒有劫取財物。10月21日這起案件是受害人和她的爺爺,在他們暫住的村道,被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行為人侵害的這樣一個案子。
警方調(diào)查判定,這三起暴力侵害案件 涉及的施暴者共有9人,目前9人都已被抓獲歸案,其中4人因涉嫌搶劫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另外5人涉嫌尋釁滋事,被給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因5人案發(fā)時都未滿16周歲,行政拘留不予執(zhí)行。警方對這5人的監(jiān)護人進行了批評教育,要求他們對孩子加強管教。
記者了解到,這9名涉案人員,都出生于2002年至2004年之間,其中3人輟學,6人是渭南城區(qū) 六所學校的在校學生。他們,包括受害人樂樂在內(nèi),大都是留守兒童或者單親家庭孩子。
目前,樂樂所在的學校 已經(jīng)組織心理輔導老師,對她進行心理干預(yù),渭南市教育局也已對事件展開進一步調(diào)查,并在全市范圍內(nèi) 開展校園安全排查。
記者:我們了解到的情況是,要錢是從初二開始,一直持續(xù)到事發(fā)。在這個過程中,學校接到信息反饋沒。
渭南市實驗初級中學副校長 趙志峰:沒有,孩子也沒有給家長說,也沒有給我們講。
最重為刑事拘留 處罰是否太輕?
這一暴力侵害案件共涉及9名施暴者,其中4人因涉嫌搶劫罪被刑事拘留,另外5人涉嫌尋釁滋事,被給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因5人案發(fā)時都未滿16周歲,行政拘留不予執(zhí)行。對于這樣的處罰,很多人可能會感覺,輕了。那么,我國法律對校園欺凌事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是如何規(guī)定的?在了解相關(guān)規(guī)定之前,我們先來看之前發(fā)生的幾起校園暴力案件。
浙江溫州:多次對女孩侮辱施暴 7少女獲刑
2016年2月18日晚,浙江溫州19歲女孩徐某等人強行把15歲女孩小婷帶到一個酒店,輪流對小婷扇耳光、踢肚子,用冷水淋濕其身體,逼迫其下跪道歉,直到第二天上午,才允許其離開。當晚在欺凌并拘禁小婷后,徐某等人還在一酒吧內(nèi),對另一名17歲女孩小娟,輪流毆打,強迫小娟脫光上衣跳舞,并拍下視頻,上傳至微信群。2016年12月,溫州鹿城區(qū)人民法院對此案宣判。涉事7人中,2人年滿18歲,4人16-18歲,1人不滿16歲。這7人中最重的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半,最輕的判了9個月。
廣東深圳:圍毆同學 6人被處行政拘留處罰
2016年12月16號晚,廣東深圳讀初一的小謝放學路上遭到一群學生的毆打。手機視頻顯示,一人將小謝踢倒在地,旁邊圍觀的人也圍上去,對小謝拳腳相加。公安機關(guān)隨后依法對涉事人員中的6人予以行政拘留處罰,因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不執(zhí)行行政拘留;另外2人因未滿14周歲,不予處罰,責令其監(jiān)護人嚴加管教。
【校園暴力頻發(fā) 施暴者怎么罰?】未成年人犯罪刑罰有明確年齡規(guī)定
從前面這幾個案例可以看到,因為未滿14歲和16歲,受到的處罰不一樣。在我國,14、16、18歲這三個年齡有著不同的法律責任。
我國《刑法》規(guī)定,未滿14周歲的不用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zhì)罪這8項重罪的,負刑事責任。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負完全刑事責任。但是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yīng)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這就意味著,大量校園欺凌事件,雖然涉及侮辱等惡劣行為,但如果夠不上輕傷,“面臨的只是治安處罰,根本到不了法院的層面”。那么,對于校園欺凌事件,施暴者是未成年人,尤其年齡在14歲以下的青少年,是否就能逍遙法外,“打了白打”呢?來聽專家的解釋。
校園施暴者是否“打了白打”?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馮玉軍:我不認為未滿14周歲的校園欺凌施暴者,他就完全是“打了白打”。他可以,也應(yīng)該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現(xiàn)有的法律體系和社會治理體系應(yīng)該是提供了相應(yīng)的責任承擔方式,并不是說沒有辦法。從承擔責任的角度來講的話,他可以說是自下而上,自輕而重,比如說學校的校紀校規(guī)要對他進行處分。進入法律領(lǐng)域,就有民事侵權(quán)、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等,這些都可以作為責任承擔方式。還有通過行政處分、行政處罰、社區(qū)矯正,這樣的方式都是行政的責任承擔。再往上進入刑事法律所管轄的范疇,從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乃至死刑。這就是一個由輕到重的責任承擔的大的菜單體系。
校園暴力頻發(fā) 家庭因素不可忽視
在校園暴力的案例中,我們還發(fā)現(xiàn)了一個共同點。陜西渭南事件中,施暴者和受害人大都是留守兒童或者單親家庭,而剛才短片中提到的浙江溫州的那起案件中,施暴的幾個女孩大部分都是父母離異,跟父親住的居多,從小缺少關(guān)愛,或者自己也曾受到一些過暴力。專家表示,留守兒童、單親家庭,一方面孩子無法從父母身上獲得足夠的保護,父母也容易對孩子的異常情況缺乏足夠重視,另一方面,家庭關(guān)愛的缺失,也讓他們?nèi)狈w屬感和安全感。在浙江溫州的校園欺凌案中,施暴女孩們建立了一個名為“伐木累”,英文family的音譯,這么一個微信群,相約出去尋找施暴目標。
溫州市心理服務(wù)志愿者協(xié)會理事 國家心理咨詢師 胡新軒:她們(微信)群的名字叫“伐木累”,是family家庭的音譯,當一個團體出現(xiàn)的時候,就證明每一個成員能從這個“家庭”中獲取需要的歸屬感和安全感。
而案件中,7個女孩有6個父母離異,并跟父親生活。心理咨詢師胡新軒認為,在母愛缺失的單親家庭中,青春期女兒對于父母尤其是母親的仇恨會越發(fā)強烈,轉(zhuǎn)而將情緒轉(zhuǎn)嫁到同齡女性身上,通過一些極端的行為來達到情緒宣泄的目的。
溫州市心理服務(wù)志愿者協(xié)會理事 國家心理咨詢師 胡新軒:因為父親不善于表達,在孩子度過青春期的時候,他沒有更好的去關(guān)注孩子的變化,沒有做到開放式溝通,所以當青春期逆反期過了以后,孩子的人生觀價值觀(很容易)扭曲。
每當校園欺凌事件發(fā)生,我們都會習慣性地問兩個問題:學校的責任呢?家長的責任呢?除了家長教育的缺失,學校教育的缺失之外,不可否認,懲罰機制的缺位也在很大程度上,成為了校園暴力滋生的土壤。所以今天,要盡快完善校園暴力立法和執(zhí)法,明確標準、明確責任主體問題,而對于那些在青春期走偏了的孩子,對他的矯正和感化,是不是也應(yīng)該跟上呢?
編輯:曾珂
關(guān)鍵詞:陜西渭南一女生遭遇校園暴力